,他是魂穿。

    醒来的那一刻是躺在一个黑诊所里面。

    那个时候,靓坤正紧紧握着他的手。

    原身是靓坤的头马,跟着靓坤去砍人的时候,为靓坤挨了一刀,要不然靓坤就挂了!

    继承了原身的记忆,发现这是一个苦命人,是个私生子不说,妈妈更是在他七岁的时候就因病离世。

    前身就此流浪。

    至于那私生子的父亲可从来没有管过他,连问都没有派人问过。

    原身对其恨之入骨。

    不过一个小孩子想要生存下去艰难的很,是靓坤罩着他,给他饭吃。

    等到靓坤加入洪兴混了社团,原身也跟着他出来混。

    两人的感情可不是一般人能够比的上的。

    要不然,原身也不能为靓坤以命换命,舍身挨刀。

    确实是以命换命!

    原主已经身陨,要不是林枫穿越而来替代了原主的灵魂,这具身躯想要站起来都不可能。

    穿越者必备有金手指。

    林枫的金手指就是情报系统,也多亏了系统付出大量的能量修补身躯,要不然林枫估计得瘫倒床上一辈子。

    林枫站起身,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只觉得神清气爽。

    抬腕一看,呵,已经是晚上六点了。

    “这才是古惑仔该有的生活啊。”

    林枫晃晃悠悠的下了楼,迎面就遇见了靓坤。

    “阿枫,你让小富去买鞭炮做什么?”

    林枫张大了嘴巴:

    “坤哥,你是地理鬼吧?这种事情也知道啊?”

    靓坤轻轻拍了他一下,

    “我是关心你!”

    “一会儿去吃饭?”

    林枫马上道:

    “你是大佬你请客!”

    靓坤无语道:

    “好歹你也是旺角社团的大老板,这点钱都不出?”

    林枫直摇头:

    “我不缺那点钱,可你是我大佬,咱俩在一起吃饭,哪里有弟佬结账的?”

    靓坤无奈,只好道:

    “行行行,我来买单。”

    林枫眉开眼笑:

    “那我得多吃点。”

    靓坤无语:

    “出息!”

    林枫辩解道:

    “克勤克俭才能致富么。”

    “别人请客,吃的香!”

    靓坤更加的无奈。要论赚钱能力,林枫要是说第二,整个洪兴就没有人敢说第一。

    林枫接人待物与他靓坤一样,都很大方。

    偏偏有一点,让靓坤格外的头疼,但凡是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买单总是他来。

    按照林枫的话语讲,要不是靓坤是林枫的老大,他还不来吃呢。

    林枫的面子可以当钱使唤。

    两人也没有去什么有骨气这种江湖大佬专用的餐厅吃饭,就在大排档中,很是接地气。

    正吃着满嘴流油,小富抱着一箱子鞭炮回来了。

    “枫哥,现在放么?”

    林枫招呼他入座:

    “不急不急,回头再放。”

    靓坤奇怪道:

    “你这是中了头彩?就这么高兴?”

    林枫呵呵冷笑:

    “我比中了头彩还要高兴呢。”

    靓坤和李富面面相觑,都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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