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过分,律法却有些偏袒,或者没有涉及到相关罪行的律法,你们可以暂时先不抓那个贵族,放纵他们一段时间,然后我们抓紧时间修订律法,再抓他们。

    之前有些事我们可以随意为之,但是既然插手了审判权限,监督权限,那么还是得尽力建立好完善的规则体系。

    这个体系不仅要约束贵族官僚。

    同样也要能约束我们自己。

    不然何以服众?”

    之前十几年,他们整个元素教廷准确来讲其实算野蛮生长,很多方面实际是不合规矩的。比如说莉莉丝直接动手杀了那么多没有听从教谕,交还光明教廷遗产的贵族。这一点在光明教廷时期勉强算合法,因为光明教廷有讲违背教谕就是亵渎光明神,需要被处死等等。

    但元素教廷其实没这一条戒律。

    属于建立之初,丁水在搞一言堂。

    后面惩罚完犯错的人,再加上新的戒律实际也不是特别的合适,只是因为那些人确实犯了错,同时丁水本身的威望又足够高,没有人敢指出这点罢了。

    但这些都是初期不得已而为之。

    日后走上正轨,肯定还是要确立好规矩,既将权力关进笼子里,也有十分正当的理由,去审判监督贵族和官僚。

    而交代完这些情况之后,丁水主要就是跟他们仔细协商,具体该怎么办。

    “教皇陛下,我觉得为了能够更加名正言顺一些,我们最好还是与各个国家的国王协商一下,直接从他们手里拿到审判和监督权,然后您再下道教谕。

    赋予我们这项权利。

    过程我们可以组织十万或者百万民众一起上书支持,希望我们插手其中。

    如此我们便能顺理成章的干预世俗社会了,想来那些个国王们应该也不敢拒绝,或者拒绝也无妨,拒绝的话我们可以先审判国王,以教廷的名义审判。

    到时换个底子清白的继位就是。”

    “可以,没有问题,反正所有国王继位,都需要我们教廷进行加冕,所以我们教廷自然是有资格审判国王的。”

    丁水很快便给予肯定。

    之后他们还讨论了很多细节,包括但不限于是先修改律法,还是先审判一部分比较过分,不是东西的贵族。近五十个国家的律法需不需要进行统一,省得回头审判起来麻烦。哪些罪行需要立刻吊死,哪些罪行可以流放,又具体将他们流放到什么地方,牵不牵连全族。

    如此讨论完毕,大多数人都对结果满意,这才正式散会,接着便是所有女巫回去,策划起谋取审判和监督权限。

    相关情况,有一部分贵族其实是知情的,毕竟十几年下来,他们不可能一直不尝试加入元素教廷,哪怕有一部分被清除了,但剩下那些没干过坏事的丁水并没有理由清除,所以只能放任了。

    而这时候,他们知情也没用。

    先前元素教廷没有发展壮大起来的时候,他们就无力反抗,又更何况如今已经发展壮大起来,拥有了庞大的民间基础。所以有一部分自知自身罪孽深重的,已经开始外逃,不是逃出本国,而是带着全家老小,一起逃出西方大陆。

    至于为啥要带上全家老小。

    倒不是他们有多顾念亲人,主要是他们知道丁水会血脉牵引术,能通过亲人血脉找到他们方位,直接将所有亲人全部都杀了不现实,那也只能带走了。

    打打不过,反抗又反抗不了。

    还不能让他们逃吗?

    但别说,他们这也确实是一个应对方法,因为会血脉牵引术的只有丁水这个教皇,先前教廷因为管理比较严格的原因,即便出了些败类,数量也不多。

    不可能说成千上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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