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
他们会不会举报我?
他们会不会眼红?
他们会不会……
所以,我不如干脆一点。
这个首富黄洸欲,就是我斗败的他!
那么,我有这笔钱,就合情合理。
简单的来说,我可以通过这件跟我毫无关系的事情,来实现震慑宵小的目的。
让我的对手惧怕我。
而让一些现在缺资金,但非常有潜力的企业或者人,主动的来投奔我!
我要摆出一副,比首富都牛逼的架势来!
然后,我手上的金钱还打算投出去。
这岂不是能引来更多的金凤凰嘛!”
没错,就是这个道理。
既然,我们当下这个社会,是一个烈火烹油的社会。
是一个以谁钱多就谁最奋斗、最成功的社会。
那么,马寻现在看似离经叛道的做法,而实际上会收获更多更多的‘粉丝’!
一定会有更多的人崇拜他,或者就是来找他希望他能投资。
这是一定会发生的,因为后来的许多人,什么外星人,什么鹏城小马,什么什么的。
都是这样的!
如此这般,若是成功了,马寻根本就不需要花什么力气去找投资的对象。
他省事儿多了,而且,他整个人也会达到一个全新的高峰!
俞飞虹想明白了这个道理,便问道:“那要我怎么做?”
“很简单,只要最近多跟我出席一些活动,出现在摄影机下,这就行了。”
明白了。
“你这个家伙,可真够坏的,让他们自己去想。”
是呀,什么都不需要多说,只要这样,就会让人产生很多的联想。
俞飞虹的背景,会让人浮想联翩。
但,还没完呢。
马寻笑道:“我们光线也会出声明,直接说,黄洸欲的事儿跟我们没关系。”
这……
俞飞鸿听后哈哈大笑,“你也太坏了!”
这招就叫做:此地无银三百两!
马寻越是这么讲,那别人就越会反着想。
而现在……
“孩子睡了。”
“你怎么知道的。”
这还用知道?马寻已经先吻了上来。
只是俞飞虹还提到了一个事儿。
“我那部电影。”
“我明白的。”
什么电影?
有鬼的那部呗。
但可惜,这片子……算了,先不想这电影的事儿了。
马寻这货对着人家亲个没完,让俞飞虹根本没机会再聊什么电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