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只是打肿脸充胖子,在外面赚了点钱,却全部挥霍一空了。

    要麽,齐大志在南方,可能还有一个家。以周奕对这个时代的了解而言,能跑去南方做包工头生意的,都是能吃到肉的。

    哪怕是通过关系拿到的工程,替人干事儿,能喝到的这口汤也够普通人在经济水平上跨越阶层了。

    所以周奕更倾向於後者,齐大志大概率在南方还有个年轻漂亮的老婆,还有个年纪不大的儿子或女儿。

    但他失踪这麽久,也没人报警调查,说明这个外室应该不清楚齐大志的底细。

    在曾美华的口中,齐大志是跟野女人跑了。

    但对那个野女人而言,可能觉得是齐大志始乱终弃「抛妻弃子」。

    毕竟哪个小三会因为被金主抛弃了而报警的,就算报警了,警察也不会替这种没证据的狗咬狗、不道德的事情出头。

    所以齐大志的失踪,完全称得上是天时地利人和,唯二可能关心他死活的人,就是杀了他的人。

    至於曾美华,理论上她其实不可能像齐大志那样,毕竟她是有正经工作单位的人。

    但巧合的是,她在失踪前,刚好被停职了。

    二级医院,一般因为能力有限,看的都是小毛小病或者老年人的常见病。

    曾美华就是医院病房的一名老护士,工作不忙,收入自然也就不高了,但胜在稳定。这种小医院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做出停职这麽严重的处理的,除非是真的犯了大错。

    虽然领导和同事对曾美华过往的工作情况都给出了正面评价,但也觉得停职的处罚对她确实也不冤。

    科室里的同事都知道她丈夫常年不回家,最後跟野女人跑了再也没回来的事。

    并且他们对此也深信不疑,因为确实从过往的日常细节,他们都知道曾美华长期处於一种近乎丧偶的婚姻关系里。

    齐帅上小学的时候,曾美华就经常带着儿子来科室里,有时候曾美华值夜班,齐帅就直接睡在医院的值班室里。

    後来上初中了,就没再带过来了,但曾美华还是很关心儿子,经常下了班从食堂打饭回去。

    曾美华的同事们对齐帅这个孩子的印象,基本一致,文静、懂事、学习成绩好。

    有时候她跟同事抱怨起自己的丈夫时,同事就劝她:丈夫靠不住,以後靠儿子,你看你儿子多聪明多懂事,将来一定有出息。

    齐大志两年前「跟野女人跑了」这件事,曾美华自然跟科室里的同事说了,甚至於全院上下都知道了。

    毕竟不管哪个年代,群众都爱吃瓜。

    大家都很同情她,在工作上也挺照顾她的。

    以至於後面她好几次工作上出错,领导都没有责怪她。直到今年四月份,因为她的工作疏漏,导致给一个患常规病住院的老人用错了药。

    後面老人病情突然恶化,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

    虽然当时并没有发现用错药,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老人的死亡就是用错药导致的,但出了那麽大的事,医院不得不对她进行停职处理。

    所以四月下旬的时候,曾美华就已经被停职了。

    至於什麽时候覆职上班,这种事其实除非医院有需求,否则是需要当事人自己主动争取的。

    所以当警察找到医院的时候,医院和同事对曾美华的情况完全不知情。

    这就完美消除了曾美华因为没去上班而引起别人怀疑的可能性。

    甚至周奕怀疑,恰恰就是因为曾美华被停职,二十四小时都得在家了,所以才导致齐帅精神无法承受,最终痛下杀手的。

    至於曾美华的家人,也是因为种种原因,平时和曾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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