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接到了西南那边丽城的协查申请,帮忙确认了一下死者身份,也就是这个赵金全。

    没立案,那就无需後续跟进,自然也不用做什麽记录了。

    从肃山这边的案卷里,他们只能知道一些最基本的信息。

    丽城警方於九五年十一月发现了一具死亡时间超过四十八小时的男屍,後面通过张贴寻人启事等方法,大致锁定了肃山户籍的男子赵金全。

    於是联络了肃山公安请求协助,确认死者身份。

    肃山本地警方找到家属,通过照片初步进行了辨认,基本确定是赵金全。

    然後家属再自己奔赴丽城进行认屍。

    里面包含的两个信息,在周奕看来是有用的。

    第一,赵金全本人於九五年年初刑满释放之後,在家只待了不到两个月,就南下去丽城,投奔一个同乡去了。

    後来提供线索的,正是这个老乡。因为老乡说,赵金全没有说过他打算离开丽城,但在案发前几天人却突然不见了。

    第二,赵金全生前应该是遭受了严重的暴力殴打和虐待的。

    虽然没有屍检报告,但有一张用於认屍的传真照片,照片里的死者脸上遍布伤痕。

    当看到这个结果的时候,谢青山忍不住冲周奕竖起大拇指道:「佩服,你这堪比算命先生啊。」

    周奕敲了敲这份资料说:「丽城在西南方,这伙劫匪手里的手雷是美式的,大概率就是在西南地区的黑市里买的。」

    「时间也对得上,孙大雷是九五年秋天离开肃山南下的,跟他有血海深仇的赵金全十一月份就死了,而且死得很惨,明显是复仇。」

    「所以这里面的逻辑顺序,应该是一号当时在丽城碰到了赵金全。一号就把这事告诉了还在肃山的孙大雷,孙大雷为了报仇奔赴丽城,然後在一号的帮助下杀害了赵金全,最後抛屍。从此以後,孙大雷就开始死心塌地的跟着一号了。」

    陈严点头道:「嗯,这个赵金全,也是孙大雷的投名状。」

    这点,他是从之前的龙志强案里学来的,知道这种团伙型亡命徒入伙都是要纳投名状的,就是手里要沾人命,并且还是至少要被首领知晓的。

    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有人半路想下车,或者哪个在落网之後为了活命把其他人供出来。

    「对!这是肯定的,孙大雷跟着一号在南方犯的罪,一定不小,要不然光一个孙大雷也不可能一年就捞十几万。我估计这两年来,他们手里应该沾了很多条人命了。」

    谢青山琢磨道:「照这麽看的话,那孙大雷能和一号产生关联的地方,恐怕就只有肃山监狱了啊。」这个逻辑也很简单,孙大雷十八岁就进监狱了。

    十八岁之前就是个小混混,接触不到什麽狠角色。

    出狱之後,也没再犯过事,後面去开计程车,也算是脚踏实地、洗心革面了。

    这种情况下,他也不太可能会接触到什麽狠角色。

    所以只有在他蹲大牢的期间,才有机会接触到像一号这样的狠角色,跟对方建立起「友谊」。

    否则一号也不会助他报仇,更不会拉他下水。

    而且还有一点,赵金全是死在西南的,孙大雷之前一直在肃山,不可能知道赵金全跑哪儿去了。

    所以只可能是一号在丽城发现了赵金全,於是通知了孙大雷报仇。

    通知的前提必须是,他知道赵金全是孙大雷的仇人,是孙大雷恨不得食其肉啖其血的对象。

    男人废了,是最有损尊严的事,孙大雷本人只会把这个秘密烂在肚子里,从他母亲和妹妹都不知道这点就能确定。

    所以一号就不可能是在他出狱之後才知道的,那就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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