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我的看法稍微有点不同,我认为凶手这麽做不是在故意挑衅,而是为了刻意误导警方办案。」

    「挑衅的本意,是确定你抓不到我,所以我要羞辱你,我要嘚瑟,我要显示出我比你们都厉害。」

    「那应该是给公安局,或者报社寄犯罪预告信、死亡通知单,或是在犯罪现场留下一些奇怪的符号之类的,这才叫做挑衅。」

    陆正峰会意道:「哦,我懂了,就像宋朝有个神偷,叫我来也,每次作案之後都在墙上写『我来也』这三个字一样。」

    周奕点头:「没错。大漂亮那边六十年代有个特别有名的连环杀手,叫黄道十二宫杀手。这人就是那种典型的挑衅、嘲讽警方的自负变态凶手。」

    「这人就是在作案之後持续向报社、警局寄密信、自创密码、专属签名符号;要求媒体刊登信件,否则继续杀人;还寄送受害者衣物碎片作为凭证,嘲讽警方无能,把案件当成和警方的解谜游戏。」

    许念点点头:「这个我听说过,是一起全世界闻名的悬案。」「对,所以把血指纹视作是凶手对警方的挑衅,我认为不够合理。因为即便是模糊的指纹,那也具有唯一性的,是有可能把自己暴露在危险之中的。」

    啪——

    陆正峰一拍桌子道:「你说的太对了,凶手这麽严谨的人,什麽线索都没留下,怎麽就莫名其妙突然留下一枚血指纹呢,这个行为动机他合理啊!」

    周奕:「确实不合理,凶手想在案发现场不留下任何指纹,无非就两种方法。要麽全程戴手套,要麽作案之後清理现场。可无论哪种,都不可能会留下这麽一个血指纹。」

    周奕甚至认为,这个凶手两件事都做了。

    谨慎到这种程度的凶手,不可能在门把手这种显眼的位置留下一枚血指纹的。

    如果不是为了挑衅,那就只剩下一种可能性了。

    凶手故意给了一个假线索,来误导警方的侦查方向。

    他不是挑衅,是戏耍。

    从结果来看,这招确实也起效果了。

    周奕不知道当时的专案组究竟是怎麽考虑的,但事实就是专案组花了整整八个月的时间,投入了巨量的人力,比对了十余万人的指纹,结果一无所获。

    因为这就是凶手最大的阳谋!现场发现的血指纹,你能不查吗?你能不当回事吗?

    就算当时有人和周奕现在想的一样,他敢提吗?

    万延年提出了凶器不同的疑点,都没被采纳。

    一个莫须有的指纹疑点,谁敢不查?

    谁又能担得起这个责任?

    可是一查,就直接掉进了凶手的圈套里。

    说不定,凶手被采样指纹的时候,内心正在发笑,把被自己耍得团团转的警察当小丑看待。

    「可是……指纹这东西,怎麽伪造?」陆正峰满脸疑惑地问,「用胶水掩盖指纹,或者自己把指纹给烧掉的案例我听说过,可假指纹的案例,我还真没听过。」

    许念说:「我上学的时候,导师就推荐我看过一本1907年出版的推理,叫做《红拇指印》。书里就详细描述了一个,用蜡和明胶拓印伪造出一枚血指纹进行嫁祸的故事。」

    「说明1907年的时候,就已经有这种指纹翻模伪造技术了。」

    陆正峰大吃一惊:「我去,这麽早吗?我们国家那时候都还没指纹这个概念吧。」

    周奕淡定地说:「一看你就是上学时候没好好听课,老师上课的时候肯定说过,1905年,清末的时候,德国佬就在青岛租界警察厅引入了指纹分析法。」「啊,是嘛,可能忘了。」陆正峰挠头道,「但这种技术很难吧,普通人不可能掌握啊,肯定得是这方面的专业人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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