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比较好的同事。

    周奕向她们询问了吴丹丹的感情状态,比如有没有什麽关系密切的男性友人,以及平时是否对丈夫表达过一些不满和抱怨。

    519专案,有一个非常明确的犯罪特徵。

    就是凶手只杀人,不图财。

    所有现场,都没有被翻动过的痕迹,也没有财物丢失的情况出现。

    这也是让警方头疼的地方之一,因为如果有财物失窃,那就会伴随销赃行为,从而能发现更多线索。

    可凶手乾脆利落得令人发指。

    这也是黑衣屠夫可怕的地方,因为他纯粹为了杀人而杀人,等於平等地威胁着每一个人。

    李念一案里,也是同样的情况。

    凶手没有顺便窃取财物。

    所以周奕几乎可以排除财杀的动机,就是情杀或仇杀,那李念父母的男女关系问题就是最需要了解的。

    可家人和同事的反馈,出奇的一致。

    妹妹说,在此之前,姐姐和姐夫的关系很好,不说相敬如宾,起码也是夫唱妇随,吵架拌嘴有,但闹到回娘家或者离婚,生了孩子後就再也没发生过了。

    同事和领导也表示吴丹丹的人际关系很简单,除了单位的同事之外,他们好像没见过吴丹丹和什麽男人来往密切。

    她本来性格就偏内向,算是老好人那种。

    而且她平时在单位里提到最多的,就是女儿和丈夫,大家都知道她有一个令人羡慕的家庭。

    这些细节全都足以证明,吴丹丹家庭和睦,至少她这边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所以筛查的社会关系主要集中在李昭这边,他交际面广,朋友也多,自然关系更复杂。

    可不管怎麽查,他们都没有查到李昭在男女关系方面有什麽问题。

    要麽是藏得太好,要麽就是确实没问题。

    李昭是采购科科长,干采购的油水肯定大,油水一大,自然就得有一些娱乐应酬。

    张金伦就提出了这个怀疑方向,就是怀疑李昭是不是在某些娱乐场所认识了什麽人,毕竟去这种地方是不会公开的,甚至一起去的人也不会主动承认。

    「逻辑是对的,但年代不对。」周奕说。

    「什麽意思?」陆正峰问。

    「李念案发生在1986年,如果存在这种可能性,那就肯定得是86年之前的事了。但是,87年文化部才发文放开营业性舞会的许可,在此之前其实是没有像现在这种歌舞厅、

    夜总会、酒吧这样的公开娱乐场所的。」

    「那时候的主流是什麽?录像厅,这个才是当时夜间娱乐的主流方式。」

    「另外像大城市,有一些涉外的宾馆里面,会有音乐茶室,或内部舞厅,但都是不对外的,也不会有那种陪侍服务。」

    「是嘛?」陆正峰半信半疑,「可我记得当年也有不少扫黄行动啊,我听我舅说过。」

    周奕点点头:「不冲突,八十年代初违法卖淫活动确实重新出现了,但那时候整体社会风气保守,市场结构也不存在组织化运作的可能,所以都是暗娼,主要集中在火车站、

    长途车站附近的宾馆、招待所。」

    「你觉得李昭一个年轻有为的国企干部,会跑去这种地方嫖娼吗?」

    陈严也说道:「对他来说,这种行为的风险远大於收益。而且暗娼属於纯交易性质,应该不可能产生情感纠纷。」

    「严哥说得对。如果这案子发生在九六年,那确实可以去怀疑一下,但是八六年之前,基本没有这种可能。」

    张金伦连连点头表示明白,同时惊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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