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还没这麽快出来,但现在对刘斌其实是极度不利的。

    如果最终检测结果证明,案发现场残留的精液就是他刘斌本人的。

    并且,周奕他们找不到他口中说的这个女人的话。那刘斌就会被直接认定为杀害李念的凶手。

    因为十二年过去了,不在场证明的法律效力已经微乎其微了,能给他提供不在场证明的人还是他的亲爹,而且刘文超还提供不了绝对完全的不在场证明。

    相反,物证是无法撼动的铁证。

    所以从司法角度来说,找不到那个女人,刘斌就死定了。

    周奕知道刘斌是无辜的,他只是一个没什麽见识也没什麽脑子的普通青年。

    他罪不至死!

    又何况,周奕在明知道真相的情况下,是绝对不允许凶手时隔十二年还奸计得逞的事情发生的。

    所以他才决定,即刻南下!

    值得怀疑的人,眼下只有李昭现在的老婆汪玉兰一个人。

    因为李昭和吴丹丹没有明显的仇人和情感纠纷,那仇杀和情杀的逻辑就都不是犯罪动机的首选。

    剩下的,就只能去看谁会成为这件事的既得利益者了。

    虽然李昭是在女儿去世时隔七年之後才再婚的。但周奕目前找不出第二个比汪玉兰更能受益的女人了。

    他当然可以按陈严说的,请南方的公安机关协助,去确认汪玉兰身上是否有刘斌说的特徵。

    只不过一方面,从合法性而言,这麽做是需要经过汪玉兰本人同意才可以的。

    因为现在没有明确线索和证据,可以把她定性为犯罪嫌疑人。

    那就无法采取强制措施,何况还是隐私部位。

    另一方面,异地公安不了解案情,只能根据周奕他们提供的信息进行确认。

    就算汪玉兰同意核对身份,并确认了特徵,异地公安只能把人暂时隔离控制起来。

    然後等周奕他们过来处理。

    可那样的话,汪玉兰就会有足够的时间去做心理建设。

    所以周奕才决定直接南下的,就是为了打汪玉兰一个措手不及。

    因为到目前为止,汪玉兰顶多是知道警方再次重启了案件的调查工作,并不知道警方怀疑到她头上了,所以不会有多少防备。

    至於周奕这个决定的最坏结果,那自然是汪玉兰身上没有那两颗痣,不是他们要找的人,导致他们白跑一趟。不过周奕的直觉告诉他,这个可能性,应该不大。

    审完刘斌之後,周奕和陈严第一时间坐上了南下的火车。

    他把张金伦留在了省城,看着刘斌,以及等待DNA检测的结果。

    另外他俩去南方属於异地办案,需要有人替他们走异地协查的审批手续,以及联系目的地的公安机关。

    省厅的身份能让他们在本省畅通无阻,出了省,还是得按程序走,否则到了那边会有麻烦。

    一上火车,两人倒头就睡,因为前一天他们是通宵办案的,而且南下的旅程比周奕想像的还要更远一些。

    李昭现在生活的城市,是南方的莞州市,省城没有直达的火车,他们得先坐火车到广城,然後再坐大巴去莞州。

    全程至少三十几个小时。

    所以两人上车之後就开始睡觉,养精蓄锐。

    这还是他重生以後,第一次去这麽远的地方。

    之前大部分都是在省里转悠,出省去过最远的地方也就是安远和肃山了。

    他们上火车的时候就已经是傍晚了,等周奕睡了一觉醒来,已经是後半夜了。他是被饿醒的。

    但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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