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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玉兰之前交代,她是被李昭的自行车撞倒以後,在医院里因为把自己的情况告诉了李昭,所以李昭出於同情,才给她安排了一份工作。但在李昭口中,他撞到汪玉兰是事实,送她去医院也是事实。
但他并没有在医院里就了解到汪玉兰家里的情况。
因为当时他对汪玉兰的印象并不好,因汪玉兰对他死缠烂打,最後他只能赔了五十块钱才脱身。
他觉得自己被汪玉兰给讹诈了,因为五十块钱在1985年可不是个小数目,相当於他半个月的工资。
但他当时之所以愿意赔,不是因为他软弱,而是因为他不想把事情闹大,因为他当时正是升职的关键时期。
毕竟是他骑车撞的人,真要闹起来他怕影响前途,只能认栽了。
所以当他发现来找自己的人是前两天讹了自己五十块钱的那个女人时,他气不打一处来,觉得这人是讹上自己了,也後悔当初被对方知道了单位。
所以他没好气地问:「你还想干嘛?」
可万万没想到,汪玉兰噗通一声就跪在了他面前,哐哐给他磕头。
一边磕头一边不停地说:「李大哥对不起,我错了,对不起。」李昭虽然不是大学生,但也是高中毕业,而且一直从事办公室工作,在八十年这就属於是文化人了。
文化人都体面,何况他马上要升采购科科长了,哪儿受得了一个年轻女人大庭广众之下给自己磕头啊。
吓得他赶紧去拽汪玉兰:「不是,你到底要干什麽啊?你要再这样我就报警了啊!」
然後,汪玉兰又做了第二个让他意想不到的举动。
汪玉兰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叠得整整齐齐的钱,往李昭手里塞。
还哭着说:「李大哥,这是你前两天给我的钱,还剩下四十九块四毛,都在这里了,我把钱还给你。」
「还有那六毛钱等我以後有钱了再还你,行吗?我太饿了,所以买了三个大饼吃,一个大饼两毛钱,喝白开水不要钱。」
「李大哥我错了,那天是我鬼迷心窍了才会管你要钱的,对不起,对不起,你是个好人,我不能拿你的钱。」
李昭描述这段的时候,语气非常平静,但显然是因为药效的缘故才会这麽平静的。
因为这无疑是他悲剧人生的开端。
而且周奕还从这里面听出了问题,只是不知道李昭现在有没有发现。
第一次在医院里,李昭要走,汪玉兰抓着他不放的时候,明显是在复刻当年在她老家城里的情况。因为这属於是路径依赖,上次因为可怜,过上了一年多安稳生活,还开了眼界。
所以第二次也想这样。
但显然这种事不可能发生两次的,如果她装装可怜卖卖惨就能找到人收留,她也不用在当时经济环境不好的秋平混到沦落街头了。
所以她在发现这条路行不通之後,马上换了个方向,就是要钱。
这种临场反应能力,周奕在小卖部的事情上已经见识过了。甚至他都要怀疑,汪玉兰被李昭的自行车撞到,是不是故意的。
总之那天在医院里的汪玉兰,才是真正的汪玉兰。
如果仅仅只是碰瓷,那她顶多也就是「不算什麽玩意儿」。
但她真正的可怕就在於,两天後她又跑去二建公司找李昭了。
她拿到过李昭的工作证,自然知道他的名字和工作单位。
汪玉兰自己说的是,在医院里她告知了李昭自己父兄的情况,李昭愿意帮助她,因此她看上了李昭。
虽然不道德,但听起来有点报恩、以身相许的味道。
可按照李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