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如果品质不好,可能就卖不掉了。”

    “卖不掉也无所谓。”戈鲁仿佛看出了她的心意,“我们自己吃好了。”

    但那可是水瓜啊——这对于塞浦路斯人和大部分外来者都算是一样新鲜的蔬菜,是他们的领主从那些撒拉逊商人那里交换来的——领主还抱怨过不甜……上帝保佑,这种东西照料起来不难,一年就能结果,哪怕不大,但都能吃,容易储存,水分又充足——很得朝圣者和商人的喜欢。

    还得甜——那岂不是天主赐给那些以撒人的玛哪么,反正戈鲁的妻子是不会那么贪心的。

    戈鲁的妻子还没有把这个词说出来,膝盖上就重重的拍上了一双小手,她的小女儿,也是她的最后一个孩子,劳拉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吃、吃、吃!水瓜!”

    戈鲁的妻子笑了,他们的女儿长得要比同龄的男孩还要大些。人们看到她的时候都觉得她不像是一个农妇的孩子,倒像是那些老爷的孩子,可不是吗?

    她现在胃口已经可以比得上她兄长四五岁的时候,也是遇上了好时候,若是以前,这样能吃的孩子是长不大的,一有这样的兆头,粗心大意的母亲就可能在一个夜晚翻过身去,不小心将他“闷死”在了怀里。

    好吧,戈鲁的妻子暗自心里打算好了,明天她会故意跌破一个水瓜,留给小女儿劳拉吃。

    当然,屋子里的其他人也能分得一部分。

    这个孩子导致了她不能继续生育。按照常理,她应该恨这孩子的,毕竟一个不能生育的女人,对于家庭来说毫无价值,但她也不得不承认家中的境况是在劳拉降生后陡然好转起来的。

    她是一个幸运的孩子。

    戈鲁也曾说过,有些孩子出生的时候就是带着面包来的。

    既然如此,戈鲁的妻子也终于能够生出几分母亲应有的舐犊之情了。

    “你也别离开村庄太远。”戈鲁吩咐道,戈鲁的妻子点头应是,但并不怎么放在心上,时间对人的改变是最大的,哪怕只有短短三年。

    以前的时候,盗匪和流民总是杀不尽驱逐不完的,今天才有人因为偷盗和抢劫被挂在树上绞死,明天就有了另外一群饥肠辘辘的鬣狗。

    别说是一个女人孤身上路了,就算是男人也需要成群结队,才能穿过森林和荒野——但现在,她甚至可以独自一人从这座村庄直接走到尼科西亚,不必担心有人白吃了她的水瓜,也不必担心有人抢走她手里的钱,更不必担心有人将她就地劫走,卖给那些异教徒做奴隶。

    每个盗匪都值一笔赏金,别说士兵和村民,就连骑士都殷勤得可以。

    说到这里,戈鲁又不由得为他们的领主担心起来——担心他手里的钱够不够这么用。

    他被其他村民称之为老爷,一开始带着些调侃的意味,因为他经常被那些税官叫去打下手,而随着他对于数数和计算越来越熟悉,也越来越流利,渐渐的也有其他的人——无论是经过这里的朝圣者,还是原本就住在这里的村民都会来向他询问有关于数字的问题。

    像是物品单价、数量和总价的计算,又或是个数、分量和大小,或者是兑换货币时必不可缺的换算——最后一种戈鲁虽然愿意帮这些人算,却从不参与其中的买卖——虽然也有一些商人建议去他去做这这个,但戈鲁马上就义正言辞地拒绝了,他虽然是正统教会的信徒,但同样信奉着天主,绝对不会去做这种被上帝严令禁止的事情。

    “戈鲁!”一个声音高叫道,向他挥着手,那是个年轻的威尼斯税官,而士兵们已经为他让开了一条道路,这种尊敬也是最近才有的——就和村民们那些真心实意的“老爷”一样——戈鲁在不久前才去了尼科西亚,并且与另外一百多人被封做了领主的吹笛手。

    吹笛手,这是一个古怪的名号,以前从未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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