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那柄宝刀有什么用呢,不如卖了换点粮食吃。

    可他却不那么想,无名天生神力,正好用这柄刀参军,杀敌出人头地,运气好混个什长当当,一辈子不愁了吃食。

    从此,这柄刀就伴在无名身边。

    老乞丐死后,无名顺利报名参军。

    一个14岁的少年参军,自然不被其他军士们看在眼里,受欺负不说,干的还是喂马的活,大伙都嘲笑他是马奴。

    面对这些冷眼与嘲笑,在无名眼中,根本算不得什么,马奴便马奴,只等自己再长高一些,便能有上阵杀敌,建功立业的机会了。

    每日干完了活,便立即练刀,什么招式技巧都没有,只朝着一个方向劈砍。

    没人教个马奴习武,就这么日复一日,枯燥的练习着。

    随着大御国力逐渐孱弱,前线越来越吃紧,无名终于被派上了战场,成为一名步卒。

    可步卒在全军中属于最下等地位,与弓箭手,斥候,骑兵等等,根本没法比。

    这不,无名与一群老弱病残,被派到前线吸引敌骑兵,当炮灰去了。

    在所有人眼中,这都是一场必死之局。

    可对无名来讲,却是自己参军以来的第一战,也是一个重要开始。

    怀揣着建功立业的雄心,扛起这柄祖传大刀奔赴前线。

    面对滚滚而来的匈奴铁骑,无名眼神愈发火热。

    建功立业,就在今朝。

    可敌骑只一轮冲锋,这支步卒队伍便四下溃逃,只有他还在阵地坚守。

    不断砍杀敌骑。

    一个,两个,十个......

    直到无名砍杀16名匈奴骑兵时,被战马撞昏倒地,等他再次睁眼时,大御兵丁正在打扫战场呢。

    他被当作逃兵押了起来,拉回京城塞到工部煤矿。

    下井挖煤。

    那一刻他心如死灰,祖传大刀丢失,还被当作逃兵对待,人生进入至暗时刻。

    直到陈息巡查煤矿,他才鼓起勇气试试,喊出了那句藏在心底的话。

    我要参军,杀敌拿赏,娶婆娘,生娃娃。

    如今陈王殿下给机会,让他率领一支千人部队,赐名陌刀营。

    他不知道什么是陌刀营,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职位是什么概念。

    但他心里清楚。

    我的一切,都是殿下给的,殿下让我干啥,我就干啥。

    即便让我去死,这短暂的人生也足够了。

    因为我,获得了尊重。

    就如眼前一般,这些平日里见都见不到的各方名将,都与自己兄弟相称。

    眼中那份热烈与真诚,是他这辈子都没体会过的。

    这个东西,好像叫做温暖。

    无名本就赤红的双目,再次红了一分,强忍两行泪水,学着大家样子,抱拳:

    “各位将军好,我叫无名。”

    “哈哈哈,以后都自家弟兄,缺啥少啥,找不到殿下可以找我们哥几个。”

    “是啊无名兄弟,以后战场上,还需彼此照拂哈。”

    “好兄弟,哥哥没什么见面礼,这块护心镜是缴获来的,便送你啦,留个纪念。”

    这些将领对无名热情的不像话,自家兄弟,当如此也。

    陈息见大伙与无名都熟络了,豪气一笑:

    “既然大家都认识了,本殿赏只羊,哥几个下去喝酒吧,增进增进感情。”

    说完又一瞪眼睛:

    “都不许喝多啊,违者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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