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住。

    林允儿笑眯眯地解释道:

    “因为它跟你一样,看起来憨憨的,特招人喜欢。”

    “……”

    (这是夸我还是夸猫?)

    姜在勋没敢问。

    战术性干了杯大麦茶。

    包厢门被轻轻叩响——

    “打扰了,您点的部队锅。”

    服务员端着热气腾腾的部队锅走了进来,恰到好处地拯救了他的窘迫。

    “谢谢!”

    服务员利落地摆好餐具和小菜,鞠躬退出。

    姜在勋刚要松口气,却发现——

    林允儿并没有坐回对面。

    她依旧挨着姜在勋,甚至顺手拿起了他面前的碗,自然地帮他盛了一勺汤:

    “尝尝看,这家店的汤底是秘制的。”

    她将碗推回他面前,眼神期待。

    姜在勋低头喝了一口,热辣的汤汁瞬间唤醒味蕾,他忍不住点头:

    “味道很棒!”

    林允儿笑着也给自己盛了一碗,两人就这样肩并肩坐着,边吃边聊。

    “对了,那只三花猫……你明明很喜欢,为什么不自己养?”

    姜在勋筷子一顿,老实回答:

    “圣经怕猫,而且她有点小洁癖。”

    “哦……”

    锅里的芝士渐渐融化,拉面吸饱汤汁,咕嘟咕嘟冒着泡。

    林允儿夹起一片午餐肉,轻轻吹了吹热气,状似随意地问道:

    “说起来,你和圣经xi认识很多久了吧?”

    姜在勋正咬着鱼饼,闻言含糊答道:

    “嗯,大学时就认识了。”

    “大学?”

    “首尔艺术大学,她是模特系,我是表演系。”

    姜在勋喝了口大麦茶重置口腔味觉,继续道:

    “那时候我俩都是半工半读,她接平面拍摄,我在便利店打工,经常在便利店遇到。”

    “半工半读?”

    林允儿托着下巴,睫毛在热气中微微颤动:

    “很辛苦吧?”

    “其实还好。”

    姜在勋回忆了一下,眼神突然变得柔软:

    “有一次她钱包被偷了,蹲在便利店门口发呆,我正好买了两份特价紫菜包饭,就分了她一个。后来发现租的房子在同一栋楼,她住三楼,我住五楼。再后来房东涨租金,我俩就合租了。”

    林允儿凝视着他沉浸在回忆里的侧脸,汤勺在碗底划出无声的漩涡,面上却绽开温柔的感慨:

    “真好呢,这种革命友谊。”

    姜在勋浑然不觉地继续剖白:

    “有时候觉得她像只刺猬,明明需要人陪,偏要装出无所谓的样子。”

    “比如?”

    “比如她有次高烧39度还硬撑,最后还是我撬锁进去送她去医院。”

    林允儿执筷的手蓦地收紧。

    热雾模糊了她眼底的晦暗,再抬眼时又是盈盈笑意:

    “这么说来,你们更像家人呢。”

    姜在勋怔了怔,汤汁从勺边滴落:

    “家人吗……”

    林允儿不动声色地抽纸替他擦拭桌沿:

    “难道不是?”

    “在我心里是这么认为的。”

    他低头搅动拉面:“毕竟除了彼此,我们在首尔都没什么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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