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住。
林允儿笑眯眯地解释道:
“因为它跟你一样,看起来憨憨的,特招人喜欢。”
“……”
(这是夸我还是夸猫?)
姜在勋没敢问。
战术性干了杯大麦茶。
包厢门被轻轻叩响——
“打扰了,您点的部队锅。”
服务员端着热气腾腾的部队锅走了进来,恰到好处地拯救了他的窘迫。
“谢谢!”
服务员利落地摆好餐具和小菜,鞠躬退出。
姜在勋刚要松口气,却发现——
林允儿并没有坐回对面。
她依旧挨着姜在勋,甚至顺手拿起了他面前的碗,自然地帮他盛了一勺汤:
“尝尝看,这家店的汤底是秘制的。”
她将碗推回他面前,眼神期待。
姜在勋低头喝了一口,热辣的汤汁瞬间唤醒味蕾,他忍不住点头:
“味道很棒!”
林允儿笑着也给自己盛了一碗,两人就这样肩并肩坐着,边吃边聊。
“对了,那只三花猫……你明明很喜欢,为什么不自己养?”
姜在勋筷子一顿,老实回答:
“圣经怕猫,而且她有点小洁癖。”
“哦……”
锅里的芝士渐渐融化,拉面吸饱汤汁,咕嘟咕嘟冒着泡。
林允儿夹起一片午餐肉,轻轻吹了吹热气,状似随意地问道:
“说起来,你和圣经xi认识很多久了吧?”
姜在勋正咬着鱼饼,闻言含糊答道:
“嗯,大学时就认识了。”
“大学?”
“首尔艺术大学,她是模特系,我是表演系。”
姜在勋喝了口大麦茶重置口腔味觉,继续道:
“那时候我俩都是半工半读,她接平面拍摄,我在便利店打工,经常在便利店遇到。”
“半工半读?”
林允儿托着下巴,睫毛在热气中微微颤动:
“很辛苦吧?”
“其实还好。”
姜在勋回忆了一下,眼神突然变得柔软:
“有一次她钱包被偷了,蹲在便利店门口发呆,我正好买了两份特价紫菜包饭,就分了她一个。后来发现租的房子在同一栋楼,她住三楼,我住五楼。再后来房东涨租金,我俩就合租了。”
林允儿凝视着他沉浸在回忆里的侧脸,汤勺在碗底划出无声的漩涡,面上却绽开温柔的感慨:
“真好呢,这种革命友谊。”
姜在勋浑然不觉地继续剖白:
“有时候觉得她像只刺猬,明明需要人陪,偏要装出无所谓的样子。”
“比如?”
“比如她有次高烧39度还硬撑,最后还是我撬锁进去送她去医院。”
林允儿执筷的手蓦地收紧。
热雾模糊了她眼底的晦暗,再抬眼时又是盈盈笑意:
“这么说来,你们更像家人呢。”
姜在勋怔了怔,汤汁从勺边滴落:
“家人吗……”
林允儿不动声色地抽纸替他擦拭桌沿:
“难道不是?”
“在我心里是这么认为的。”
他低头搅动拉面:“毕竟除了彼此,我们在首尔都没什么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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