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诽谤第一案,最高检点名的网络诽谤参考案例啊!”

    “写入法学教科书的案例,陈默制造,这些自媒体也真的是头够铁的!”

    “编排谁不好,编排陈默,不知道他从来不玩律师函警告这一套吗?”

    而陈默这个事件,也成了2018年上半年的娱乐圈的最大事件。

    “陈默慈善门”事件!

    至于杨蜜诈捐门,反而只是边角料了!

    不过,陈默对这个事情,早就没有去理会了,因为最近有一个很特别的“正当防卫”案件要开庭审理,陈默已经和宏景律师事务所这边约好,要去庭审现场旁听!

    陈默之所以对这个案件感兴趣,完全是因为,这个案子,和记忆里面的昆山龙哥案有些像,但是却又有些不同。

    他在考虑是否要把这个案子作为电影的素材案件。

    从宏景律师事务所这边拿到的资料看。

    这个案子和“昆山反杀案”有些像的地方在于,同样的是被刀伤,然后夺刀反杀。

    但是不同的地方在于,这个案件,存在多人拉架的情况!

    更特别的是,这个案子是发生在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心!

    在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走廊里,黄某和冯某为各自亲友的交通事故协商,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口角,冯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将黄某腹部刺伤,黄某抢下尖刀后将冯某刺伤,致其当场死亡。

    监控录像显示,从冯某掏刀捅向黄某,到黄某夺刀反刺冯某,最后被人拉开,整个过程只有16秒。

    “你们站在专业律师的立场上,觉得这个案子会怎么判?”陈默好奇地问道。

    毕竟,法律条文的解释什么的,他肯定不如人家专业律师精通。

    “这不好说!”宏景律师事务所的专门负责刑事案件的律师殷明律师笑着摇头道。

    “如果站在黄某的律师这边,可以说黄某是出于防卫意图,他在毫无预料和准备的情况下,被冯某捅了一刀,情急之下在死者肩膀部位由上往下划了一下。这是非常正常的应激自卫反应,而且刀是冯谋带来的,并且也是他先动手伤害到了黄某,所以,如果让我来打这个案子的话,我会针对这一点进行抗辩!”殷律师说道。

    “当然,这个案子公诉人方面肯定有其他的想法,否则的话,就不会提起公诉,更不会以故意伤害罪起诉了!”他又说道。

    “你认为是什么其他的想法?”陈默好奇地问道。

    “争议点在于,他们会认为,黄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是在双方被拉开后的报复行为!”

    “当然具体怎么判,还是要看法官会接受哪一方的论点论据!”

    “那么如果是你们会怎么答公诉人提出的论点?”陈默又问道。

    “首先你怎么证明对方没有继续侵害的可能了,其次,检方得证明,黄在当时混乱的情况下,已经明确得知对方不构成威胁。对方肯定无法证明这一点,但是这个怎么说呢?这也是正当防卫这个条例,在实践当中最难搞的地方。

    因为这个时候,法庭会接纳的意见是什么就至关重要了,因为双方都有理!”殷明律师无奈地道。

    陈默觉得这个案子都比原版的《第二十条》要来的有代表性。

    昆山龙哥反杀案还没发生,陈默自然也不好询问律师说两者之间的最大区别在哪里?

    很快地,陈默就和殷明律师来到了,当地法院。

    陈默不是第一次来法庭旁听,之前他也去旁听过,但是案件都没有这次争论的这么激烈。

    果然在法庭开庭审理后,陈默也是大开眼界。

    因为早前的几次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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