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
陈默其实一直搞不明白,原版为什么要那么拍。
或许是因为,过审?但是也不至于这么离谱吧?连事实都不顾了?
陈默备案剧本的时候,也担心是不是不能过审,特意去咨询了一下,他的这个版本的剧本,并没有被认为有什么问题。
而陈默之所以加上律师的线,就是因为,在现实当中,纵观类似于是否“正当防卫”的案子,推动的主体从来不是检察官,而是媒体和律师。
然而原版的《第二十条》呢?律师彻底隐身了也就罢了,关键是,案件的审理也没有展现出来,直接检察部门包办了一切。
前世陈默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其实就真的觉得挺尴尬的。
为什么?因为总给人一种很奇葩的错觉,一个案件的审理,全部都是检察官们在做事,他们自己讨论就可以了,律师呢?法官都不用审了吗?
你都直接让案子不走正常程序了是吧?检查部门内部讨论完了就可以了?
律师全程隐身,法院审理也没有展现,全程都聚焦在检查部门,这对吗?
公检法,公检法,大哥,这是三个部门好吧?
结果呢?好家伙,公检法你只体现一个“检”了是吧?
如果只是一部普通的题材的电影,那还没啥,毕竟,可以说有侧重嘛,可是这是现实题材的电影啊!
虽然说电影取材于现实,但是有别于现实,会进行艺术加工,可是也不至于直接罔顾事实了吧?
不止如此,还有学校的戏,感觉那个学校的教导主任的权力比警察和检察官还大,还要牛。
一个检察官的儿子在学校见义勇为打伤了教导主任的儿子,检察官和他的妻子至于那么紧张吗?况且还有一个警队队长的大舅子,在国内稍有生活经验的人都清楚,这样家庭在当地绝对是食物链的顶端,他的儿子不管在哪个学校都是校领导优先照顾的对象,会因为见义勇为搞得如此狼狈?
男主角低三下四求张教导主任、送花篮、门口堵人,还找另案当事人的律师去做中间人找人撮合。
这检察官当的也太窝囊了,而且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安排剧情?
是你老谋子脱离群众太久了还是怎么的?这样的剧情展现出来,要表达什么?
医者不自医的意思么?
那你把法律当什么了?你是检察官欸,这种案子,不是应该用法律来维护吗?这才凸显出你的职业性吧?
结果呢?这算什么?你一个检察官,都这样了,那普通人遇到了岂不是根本就没活路了?
这算什么?高端黑吗?
陈默最难理解的就是,这段剧情,到底对电影有什么意义?就为了凸显检察官也是普通人?不,大哥,在法律方面,他们也是有着一部分解释权的好吧。
哪怕是这个,也不至于在遇到这种事情之后,是那样的反应。
伟光正的人物,也要看是在什么方面。
就因为是自己儿子,明知道没错,那拿出你的法律知识,拿出你的专业水平来啊!
所谓为苍生请命,为弱者鸣冤!咋?这会儿要表现自己面对学校的教导主任,你才是弱者?
在陈默看来,这部电影不应该叫《第二十条》,应该叫《检察官》更合适一点!
当然,这只是陈默的个人看法,所以他的《第二十条》做了不少改动。
言归正传。
《第二十条》的拍摄进度很快,因为要在八月份上映,所以,宣传也在同期进行。
对这部电影的宣传,陈默自然不会闹什么幺蛾子,也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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