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的方法只有一种!
至少,林顾认为只有一种。
那么就是找一款一眼就能爆火的作品,然后不仅签约这一部作品,甚至花大钱,将这个作者也一块签下来,把作者未来的几年死绑在网站上。
而作品则奔着破圈去运营。
置之死地而后生。
林顾是很在乎这家网站的,她自此毕业之后一直干到现在已经有七年了,感情自然很深,所以才会有这么激进的想法。
但奈何主编是傻逼啊!
这不,她都还在气头上,就又听到主编平淡的话,“我知道小林你的意思,这个叫许三水的作者的漫画我看了,确实很有潜力,但就是因为有潜力,我们才不能在版权上让步。”
许三水就是许依然的笔名。
至于模仿的谁就不得而知了。
早在前两天,林顾想和许依然签约的时候,对方就很明确地表明了。
签约可以,但版权她想拿在自己手里。
即便分成少一点都无所谓。
正常网站和作者签约,不管是还是漫画,只要签了版权基本就是网站的了。
真到改编的时候,作者并没有一票否决权,最多是给你了解一下,决定权还是在网站。
诚如萧火火,也抵抗不了不知名大手,更别说动画也出各种毛病了。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你签约了,只有爆火之后,才有机会考虑版权的事情。
可这个许三水就是不按常理出牌。
你如果要我版权,我就不跟你签了。
这是许依然的固执。
她才不希望,自己和夏姐姐的故事,以后改成动漫的时候是一坨,拍电影的时候还要被两个不认识的明星演绎呢。
可这在林顾眼里,就是许依然是神秘大佬。
自信即便没有推荐,也能冲上榜单前列。
事实上嘛……
她的画工和实力,确实有这种骄傲的资本。
正因如此,林顾和主编吵了好几天。
觉都没睡好。
她又翻看了一下这本漫画的评论区,一咬牙,“不行,必须把这个作者给签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