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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名字叫良。

    自我记事起,父亲便带着我走南闯北,行商为生。他曾说,这天下很大,江湖很广,有着许多壮阔的风景。

    我向往着那些未曾见过的景像,梦想着有一天能成为游历天下的侠客,而不是困在商队的账簿里,算着铜钱过日子。

    可天启六年的一场大爆炸,把我的梦炸得粉碎。

    那天,我和父亲在京城看皮影戏。锣鼓喧天,白幕上的英雄正挥舞着刀剑,斩妖除魔。忽然,火光冲天,巨响震耳,整个世界被撕裂成碎片。

    我醒来时,手里攥着的,是父亲断掉的手掌。

    朝廷说这是“天灾”,可我知道,这是人祸。

    赈灾的银子被太监贪了,流民被赶出城,饿死在荒野。

    我成了孤儿,像条野狗一样活着,啃树皮、抢粮仓,最后落草为寇。

    这个世道​​要么吃人,要么被吃。

    我加入了盗匪,跟着舌头在山道上杀人越货。

    他说我是“狼”,可我知道,我只是披着狼皮的羊。

    不杀妇孺,这是我给自己定的规矩,好像这样就能证明自己还是个人。

    可舌头笑我,你杀了别人的丈夫、父亲,断了别人的生路,他们的妻儿又能活几天?

    我抢过商旅的粮食,杀过反抗的汉子,砍下过老者的头颅……

    我以为自己已经彻底成为了乱世里的一匹狼,为了活着,什么都做得出来。

    直到后来,我接了人牙子的活,押送四个女娃去洛阳。她们中有一个叫满穗的哑巴,瘦得像根枯草,眼里却藏着刀。第一晚,她差点杀了我。

    她不是哑巴。

    她告诉我,她的姐姐被洛阳的“豚妖”吃了,她要报仇。我本该杀了她,可看着她那双眼睛,我下不了手。

    原来,我连狼都当不成了。

    满穗恨我,因为我杀了她父亲。她问我,​​你救了我,又杀了我爹,你到底算什么?

    我答不上来。

    我算什么?侠客?恶人?还是连畜生都不如的东西?

    这世道吃人,我也跟着吃人。可满穗让我明白,吃人的不是世道,是人自己。

    那一刻,我终于明白,真正的仇人不是某个恶人,而是这个世道……是王爷囤积粮食,是太监克扣赈灾银,是官兵抢走最后一粒米。

    之后我加入了反军,推翻了洛阳的“豚妖”。可洛阳的城墙倒了,百姓依旧在挨饿。这世道依旧没变,只是换了一批吃人的人。

    满穗找到了我,她问我:“后悔吗?”

    后悔什么?后悔杀人?后悔活着?还是后悔没能早点看清这世道的真相?

    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我已经不再是狼了,因为狼不会犹豫。我也不是羊,因为羊只会任人宰割……更没资格称自己为“侠”。

    我只是……一个人。

    有血有肉,会痛会哭,会为无辜者的死愧疚,会为满穗的恨而痛苦。

    我不再为了生存而杀人,也不再为了赎罪而自毁。

    我只是想活着,像个人一样活着。

    哪怕这世道仍是地狱,我也要在这地狱里,守住最后一点良心。

    因为,人之所以为人,不是因为能举起屠刀,而是因为……

    还能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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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回到现在。

    孩子的哭喊声像刀子一样扎进良的耳朵。那个被堵着嘴的小女孩发出“呜呜“的悲鸣,眼泪鼻涕糊了一脸;稍大些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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