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血腥味的弧度,双手重新握紧了那杆沾血的枪,“这鬼地方……好像也没那么糟?”

    “嘿!小子!行啊!够刁钻!”

    不远处,正一枪捅穿一个敌人喉咙的赵德珠,恰好瞥见了刘杰这干净(或者说阴狠)利落的反杀全过程。他眼中闪过一丝惊异,随即化为毫不掩饰的赞许,扯着嗓子吼了一声。他太清楚,像刘杰这种被抓来的、没受过几天操练的新兵蛋子,能在第一轮接战中活下来并反杀一个敌人,用的还是枪这种需要点技巧的武器,绝对是个异数。

    刘杰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目光如鹰隼般再次投向混乱的战场,寻找着下一个目标。偷袭的精髓是什么?趁其不备,攻其要害!专捏软柿子!这乱战之中,机会……多的是!而他手中这杆长枪,似乎比想象的更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