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柏树,油性非常高,牧民喜欢用它们来做柴火,也喜欢用它们的枝条来熏肉,是一种非常好的植物。
两人在石崖下将馕烤热,就着酒水填饱肚子,马不停蹄地走了一天的路,都没有太多精神说话,各自摊开带来的被褥,将柴火添加得旺一些,和衣钻进褥子里睡下。
有这一堆火在,通常没什么野兽敢靠近,倒也不用太过担心。
尽管周边的草地、山林里还覆盖着皑皑白雪,但有这一堆火,加上火光在石崖折返收集的温度,并没有让两人感觉有多冷,倒也睡得舒服,没过多长时间,随着褥子里的温度升起来,也渐渐起了鼾声。
此时的夜晚,还有些长,等到后半夜的时候,其实已经睡了不少时间,周景明和彭援朝先后醒来。
周景明往篝火上添加木柴的时候,忽然听到旁边的河滩方向有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
他警觉地低声喊了句:“彭哥……有动静!”
彭援朝一下子翻身坐起,忙着去拿靠石崖竖放着的双管猎枪。
周景明见他做好准备,也将插在腰间藏着的刀子拿了出来。
随后,他跟着摸出手电,朝着声响传来的方向照了过去。
只见河滩边的荒草丛中,有几处冒着绿油油的光点。
彭援朝见状,惊呼一声:“狼!”抬枪就准备打。
周景明看得更清楚一些,连忙叫住:“不是狼,是野狗!”
闻言,彭援朝稍稍松了口气,将枪放下来,自己也摸出手电,朝着那些野狗扫视。
周景明也没想到,走了一天,在他认为最有可能出现野狗的地方没见到狗,偏偏在这荒野里看到一群。
那是五条野狗,毛色各异,其中有两只是大狗,另外三只都是些半大狗崽。
看体型,应该是入冬后才生下来的,也不知道一窝生了几只,估计在冬季的时候有过折损,只剩下三只狗崽。
周景明打量着几只野狗,发现两只大狗并不是想象中那般瘦弱,尤其是公狗,看上去高大威猛,很是壮实,足以说明这个冬天,它们过得不错,应该具备很不错的捕猎能力。
“彭哥,引一下看看,能不能把大公狗抓到带进山里!”
“要这玩意儿干什么?”
“等咱们踩完点,在山里扎下营盘,弄条狗帮忙守着,能防着山里的野兽,也能防着有别人靠近,用来警戒,还是很不错的。”
这是周景明今天有意看看有没有野狗的原因。
上辈子到阿勒泰淘金,他没想过养狗,但他曾见过有金老板养的牧羊犬,看家护院、防身,都是一等一的好帮手,加上他现在心里有别的盘算,也生出了养条好狗的想法。
那条看上去威猛的公狗,看上去就挺合意。
“手里有枪就行了,要狗干什么,带进山里也是累赘,谁有那闲工夫伺候狗,我可不想浪费粮食。”
彭援朝没有采纳周景明的建议,反而眼中冒光:“吃顿狗肉还是不错的。”
他说这话的时候,又把枪端了起来。
“别……”
周景明摇摇头,满是感慨:“其实,很多时候,我觉得咱们这些淘金的,跟这些野狗差不多,到了山里边,像是被遗弃了一样,在荒山野岭里边刨食。
隔三差五,有想吃狗肉的人,看到了这些狗,就来撵,就来打杀,能在荒野里活下来,不容易。
咱们淘到金子了,也有人会惦记咱们的地盘,惦记咱们手里的金子,还有人会来轰撵……真差不多。”
似乎是被周景明的话触动,彭援朝犹豫了一阵,将手中端着的猎枪放了下来。
周景明从布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