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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的结果没有任何悬念。勇士队在联邦快递球馆以118比92大胜灰熊,灰熊队的年轻人们在第三节就已经失去了抵抗的意志,第四节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垃圾时间。
徐淩只打了三节,拿到28分7篮板8助攻,然後整个第四节都坐在板凳上,他难得打了一场轻松的比赛。
比赛过程如同一场双方默契的表演,主队早早地接受了失败,客队轻松地确立胜局。
只有那些穿着灰熊1号球衣的球迷还在声嘶力竭地呐喊,仿佛只要他们喊得够大声,那个穿着金色球衣的1号就会重新换上场。
斯波询问了徐淩的想法,最後决定不再将他换上。
毕竟这是一场难得的让徐淩早早下场歇息的比赛。
赛季至今,徐淩身上的负担太重了。
终场哨响时,徐淩站起来,走向场边,朝看台上的方向挥了挥手。
终於得到回应的灰熊球迷好像又充满了能量。
这是一场不公平的游戏,球迷永远全情投入,而徐淩只在这种时候才会给予轻微的回应,近乎於施舍,他随即走到场边,接受采访,被问到在孟菲斯打球是否有回家的感觉。
对徐淩而言,奥克兰和孟菲斯的球迷区别不大。
他们都很热情,孟菲斯可能更不理性,但球迷的疯狂是一致的。
「我尽量不去想这件事,」徐淩说,「你知道的,我在孟菲斯经历了很多,那些事情在我的脑海中永不褪色。」
於是灰熊球迷又有了疯狂的理由,因为主仍然记得过去的事情,那些美好的记忆不会消失。
但对那些阴暗逼来说,徐淩在这个问题面前又展现出了一贯的疏远和自傲,他拒绝承认孟菲斯有家的感觉。
有趣的是,就好像2025年夏天,詹士宣布要作出一个重大决定的时候,无数的詹蜜泪洒网际网路,缅怀着青春,而对詹士怀着纯粹的不友善的黑子们,却一口咬定这肯定又是某种GG噱头。
无数的事实证明,恨你的人可能比爱你的人更了解你。
在这件事上,那些仇恨者是正确的,徐淩确实不把孟菲斯当作家,实际上,作为来自大洋彼岸的人,他无法对任何一座美国城市产生家的感觉。
当然,篮球作为仅次於足球的世界性大球运动,一个在这项运动取得巨大成功的人自带着某种普世的光辉与价值,这便涉及到了另一个问题。
自从90年代以来,斯特恩一直试图把NBA明星塑造成一种远离地面的天神,每个伟大的球员身上都带着叙事,这些叙事将他们神圣化了,直到社交媒体时代破掉了这层滤镜,那些复古英雄主义的故事才无法继续传唱下去。
但至少在2015年,那些故事依旧在被讲述。
科比第二次向乔丹的王座发起了冲击,邓肯年近40岁的情况下打出了与29岁的自己接近的效率,史蒂芬·库里正在改写篮球运动的投篮技术,而徐淩是一个叙事困难户,因为他不断地打破叙事。
正因如此,他有点太接地气了,可一个这麽真实的人却又拒球迷於千里之外。
这构成了他身上的神秘感,而徐淩一切如故,倒是另一个出走孟菲斯的王朝旧将比尔·沃克在接受采访的时候非常感性:「我真的很爱这座城市,我不会撒谎,这可能是我最想赢的一场比赛,因为我想证明,即使离开了孟菲斯,我也依然是那个可以让这座城市骄傲的人。」
《孟菲斯商报》的弗兰克·默托问他最怀念孟菲斯的什麽。
沃克坦诚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我觉得最怀念的是那种感觉,当你走进球馆的时候,你知道整座城市都在看着你。你能感觉到那种重量。在奥克兰,我正在重新学习那种感觉。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