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我喜欢的是沈成,我的心是他的,身子也是留给他的,求你别碰我,不然我……我就死给你看。”

    陆北霆跳到门口大河洗了个冷水澡,硬硬忍住了。

    第二天,两人办了离婚手续。

    离婚后原主不能呆在婆家了,怕被养父母打死也不敢回娘家。

    便和沈成一起私奔,踏上了去南方的火车。

    她以为到了大城市两人一起打工奋斗,就能过上充实恩爱的小日子,等过得宽裕一些,再要两个孩子。

    可哪里想的到,这火车也不是去南方的,而是去沈成的一个远房亲戚家。

    这个亲戚是个杀猪的,长相奇丑无比,年近五十还未结婚,曾和沈成透露过想买个媳妇。

    只要是个黄花大闺女而且年轻漂亮,愿意出一千五百块。

    沈成当时就打起了林夏的主意。

    原主长得漂亮,为了他一直未和陆北霆圆房,是个处,正好符合要求。

    听到林夏离婚了,还主动让自己带她私奔的那一刻,沈成就知道机会来了。

    虽然内心也有过一丝丝的挣扎,但对钱的渴望最终战胜了本就不知道是真是假的感情。

    一千五呢,拿了这个钱他就能成为全村首富了。

    原主从屠夫口中听到真相时,沈成已经拿着钱走人了。

    原主伤心欲绝,对那个屠夫誓死不从,拿着杀猪刀威胁屠夫放她走时,一下绊倒将杀猪刀捅进自己心口。

    这书是舍友兼闺蜜推荐的,因为和女配同名,闺蜜特意交代,诵读全文以防穿书。

    只是林夏没听话,只坚持看到“自己”下线。

    又跳跃式的看了眼陆北霆的结局。

    因为那晚的药效太烈,唯有男女及时欢好才能彻底解除。

    陆北霆用冷水也是治标不治本,那方面落下了病根。

    不举。

    好在最终被一位厉害的老中医给看好了。

    或许是怕了女人,或许是没遇到中意的,反正是没有再婚。

    余生奉献给了部队,一个人孤孤单单过了一辈子。

    文中的大女主苏筱然是文工团的台柱子,漂亮,是部队里未婚小伙做梦都想拥有的结婚对象。

    原来她是对陆北霆情有独钟的,奈何陆北霆是个难融化的冰山,再和一直爱慕追求她的方青鹤相比,两人的家境还是有差距的,于是择优而选,和那姓方的走到了一起。

    作为那书的男女主,两人过上了闪闪发光的幸福生活,至于怎么个幸福法,林夏就没阅读了,只是看了个简介。

    林夏大致回忆了已知剧情,长叹一口气。

    妈呀,这就是说。

    她这一穿越进来就把原书剧情改写了。

    不仅没让陆北霆把那玩意憋坏,还和他没羞没臊的疯狂了一夜。

    看着凌乱的床铺,昨晚炽热的一幕幕钻入脑海。

    她脸红心跳的掀开薄被往里瞅瞅,一丝不挂的身体上一片片暧昧的痕迹,淡淡的粉色像朵朵的桃花。

    胸前都没能幸免。

    本就羞红的脸一下蔓延到了耳朵根。

    她翻了下身子想起床,但稍稍一动纤瘦的身板就像散了架一样,又酸又痛。

    狗男人。

    这是把二十六年没处撒的力气都用我身上了。

    打量了一下房间,他人呢?

    透过窗户看看外面,天也是刚蒙蒙亮,院子里也没有声音。

    不会提起裤子就跑回部队了吧?

    管-->>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