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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旁边的法警,连忙上前,将她扶住。

    而张薇,则是,像疯了一样,尖叫起来。

    “不!我没有!我没有犯罪!你们凭什么判我有罪!我是受害者!我才是受害者!”

    然而,她的嘶吼,在庄严的法庭上,显得那么的,刺耳,而又,可笑。

    审判长,只是,冷冷地看了她一眼,然后,继续,宣读判决。

    “被告人张薇、李莉,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鉴于两名被告人,无悔罪表现,且其行为,给被害人,及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本院,将依法,从重处罚!”

    从重处罚!

    这四个字,让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到底,会判几年?

    “根据《龙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及第四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张薇,犯网络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二、被告人李莉,犯网络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三年!

    两年六个月!

    当这两个数字,被宣布出来的时候,整个旁听席,都响起了一阵,压抑不住的,欢呼声!

    这个判决,太给力了!

    在网络诽谤罪的量刑标准里,“情节严重”的,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官,几乎是,顶着最高的刑期,来判的!

    这足以说明,合议庭,对她们两人行为的,恶劣定性!

    然而,这,还不是结束!

    审判长,翻开了判决书的,第二页。

    “关于本案,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判决如下:”

    “一、判令被告人张薇、李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人叶志,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二十万元。”

    “二、判令被告人张薇、李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人叶志,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一百万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龙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审判长,王建国。”

    “审判员,……”

    “书记员,……”

    “京城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当审判长,念完最后一个字,重重地,敲响了,闭庭的法槌。

    “噹——!!!”

    “现在,退庭!”

    法槌落下的那一刻,也为这场,轰动全国的“追风老叶”案,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全场,掌声雷动!

    经久不息!

    无数人,眼含热泪。

    他们,在为叶志,沉冤得雪而鼓掌!

    他们,在为韩非,精彩绝伦的辩护而鼓掌!

    他们,更是在为,龙国司法的公正,和进步,而鼓掌!

    这一刻,正义,不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

    它,以一种,最清晰,最有力的方式,降临在了,所有人的面前!

    庭审结束了。

    但它所带来的余波,才刚刚开始,以一种,前所未有的猛烈姿态,席卷了整个龙国。

    当天下午,几乎所有的官方媒体,都用头版头条,报道了“追风老叶”案的终审判决结果。

    《法治日报》:“里程碑式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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