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悸等种种情绪浮上她的颊。

    “假使有得选择的话,我也不想走夜路。

    “我本可以赶在天黑之前抵达不远处的旅馆。

    “然而,今天早上下了一场暴雨,耽搁了行程。

    “除了那间汽车旅馆之外,这附近就没有别的可以落脚的地方。

    “本地有野狼出没,露宿野外的话会很危险。

    “不得已之下,只能冒险夜行。

    “我之前听说这附近没有匪徒,没想到……”

    简奈尔的话音戛然而止,神色渐黯,余下的字词全堵在她喉间,说不下去。

    细细回想方才发生的那一幕幕场景,当真是让人毛骨悚然。

    如果不是李昱及时现身的话,她绝对是凶多吉少。

    李昱不着痕迹地改换话题:

    “你这是要上哪儿去?”

    “我要去旧金山。”

    “哦?”

    听见“旧金山”这一地名,李昱不禁挑了下眉,面露意外之色。

    “你是旧金山人?”

    “嗯,我在旧金山长大,我是旧金山的石室教堂的修女。”

    “既然是旧金山人,那你怎么会在这儿?这儿离旧金山可不近啊。”

    “我……我是去取约翰的遗骨。”

    “取遗骨?”

    “苏珊婶婶的儿子约翰遭遇矿难,不幸逝世。苏珊婶婶的腿脚不太好,没法出远门,所以我去帮她拿回约翰的遗骨。”

    简奈尔说着伸手向后,轻轻抚摸背后的小背包。

    “那位苏珊婶婶是你的亲戚吗?”

    “不是。老实说,我和她不是很熟。她是经常来我教堂作祷告的教友,和我住在同一街区,仅此而已。”

    李昱“舔包”的动作一顿,扭头朝修女投去讶异的目光。

    少顷,他换上感慨的口吻:

    “也就是说,你没有任何私欲,仅仅只是想帮助一个非亲非故的人……像你这样的好人,已经很少见了。”

    简奈尔缓缓道:

    “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约翰的遗骨流落在外,使苏珊婶婶每天都沉浸在痛苦之中。如果不去帮她取回约翰的遗骨,我会觉得我再也没有资格穿上这件修女服。”

    说罢,她抬手轻抚脖子上的十字架项链,柔和的神情像是在回忆着什么。

    李昱深深地看了修女一眼:

    “虽然你的品行令我敬佩,但是出门在外,却连个像样的防身武器都不带,实在太不像话了。”

    他说着抬眸去看简奈尔的装匕首的口袋。

    简奈尔讪讪地笑了笑:

    “我是一个穷修女,那把匕首是我所能找到的最厉害的武器了。”

    李昱哑然失笑。

    “该说你是勇敢呢,还是该说你无谋呢……行吧,反正我也要去旧金山,就让我送你一程吧。”

    这次换简奈尔面露意外之色。

    “你也是旧金山人?”

    “不,不是,我去旧金山找人。修女,你有没有见过一个脖子上有红色骷髅头纹身、年纪在25岁上下的白人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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