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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人!

    就要快,准,狠,出其不意。

    再高明的攻击技,在命中敌人的那一刻就结束了。

    劳森被那熟悉的声音惊得一愣,但常年训练养成的战斗本能让他立即反应过来。

    他迅速转身,循着破空声的方向挥剑反击,却只见一柄短剑破空飞来,那里根本没有人影。

    就在他挥剑格挡飞来的短剑时,另一把短剑已经从完全相反的方向精准地刺穿了他的喉咙。

    真正的战斗就是如此简单。

    人体是这般脆弱,只要找到破绽,便能一击致命。

    劳森虽然还未立即死去,但已经无力回天。

    他死死捂住喉咙,指缝间不断涌出滚烫的鲜血。

    他的眼睛瞪得极大,死死盯着从树后现身的墨菲,眼中充满了难以置信的震惊与怨恨。

    他想质问,想怒吼,想弄清楚为什么一个卑贱的马夫会有这样的身手。

    但喉咙被刺穿的他只能发出“嗬嗬”的漏气声,每一个试图发声的动作都让更多鲜血从伤口涌出。

    他的双腿开始发软,身体不由自主地跪倒在地。

    那双充满怨恨的眼睛始终死死盯着墨菲,仿佛要将墨菲一同带入地狱中去。

    但是如果怨恨能杀人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上的贵族、骑士早就被平民的怨恨杀死了。

    嗬嗬!

    随着生命力的迅速流失,劳森的视线渐渐模糊,但那份不甘与愤恨却丝毫未减。

    可他还是倒下了,带着那双不肯瞑目的眼睛倒下了。

    “真弱啊。”

    墨菲轻叹一声,在原地等待片刻后。

    确认劳森的身体没有什么异常,就上前用短剑刺穿了他的眼球,搅碎了他的大脑。

    尸体扔进山林中,让大自然去处理,包括两把短剑也是。

    而后,墨菲转身走向那匹仍在腹泻的马。

    他伸手在马腹几个特定穴位轻轻按摩,马匹的痛苦症状很快就缓解了,发出了一声舒畅的响鼻。

    是的,这一切都是墨菲动的手脚。

    在【相马驯驹】只是「略有所成」时,他还做不到仅通过稍微接触就引发马匹腹泻,但在达到「登堂入室」的境界后,这已经变得轻而易举。

    既然能做到,他自然要设法将劳森单独留下。

    原因很简单,阿尔贝托主教已死,教廷必然会展开严格审查。

    劳森这条带着类似魔女气息的疯狗,在审查时绝对会咬他一口。

    别指望教廷会明察秋毫,发现劳森说谎就放过他。

    按照传说中教廷“宁可错杀,绝不放过”的行事风格,墨菲绝不能冒这个险。

    既然不能回堡里。

    那就只能死了。

    好吧,以上的都是借口。

    真正的原因墨菲只是要劳森死而已,就那么简单。

    就像他明知道杀男爵绝对不是什么最好的选择,他仍旧杀了。

    同样没有什么复杂的理由。

    他就是想杀而已。

    他修仙可不是把自己修成石头,只要有能力,他就会亲手送敌人下地狱。

    等待敌人老死、病死,然后去坟头蹦迪,这种事只会出现在他打不过对方、风险极高的情况下。

    而如今,混乱就成了墨菲最大的掩护,杀死劳森的行为风险已经降到了最低。

    或者说,不杀死劳森,留着他才是高风险的愚蠢行为。

    墨菲治好马后,便准备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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