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城南一片官地,靠近工坊便于实践)、建筑规制、初期人员编制、经费预算(主要来自将作监结余、皇帝内帑特批及未来可能的技术转让收入)、以及首期重点研究项目(如继续改进高炉炼钢、探索焦炭大规模生产、研究海船抗风浪结构、绘制更精确的全国及海外分图等)。

    奏疏通过于志宁,直呈御前。李治览罢,沉思良久。他敏锐地意识到,这“格物院”之议,是李瑾将其“实学”理念制度化、常态化的关键一步。若成,则“实学”将从个人的、零散的倡导,变为国家支持的、系统性的学术与工程体系,对未来王朝的发展走向影响深远。其中关于吸纳匠人、蕃客为“技博士”,以及变相为“专科取士”开路的设想,虽显大胆,却与他一贯的“务实”、“求才”思路暗合。且李瑾巧妙地将机构设立与《大学》“格物致知”的圣人之道挂钩,使其在理论上难以驳斥。

    然而,阻力必然巨大。这无疑将触动国子监、弘文馆等传统教育机构的利益,更会引发清流对“工匠技艺登堂入室”、“淆乱学统”的激烈反对。那些“试点”尚可说是“实务所需”,而这“格物院”的设立,则近乎宣告一种新的学问体系和人才选拔标准将与旧体系并存,甚至挑战。

    李治将奏疏压下数日,先私下征询了长孙无忌、褚遂良、于志宁等重臣的意见。长孙无忌依旧持重,认为“立意虽佳,然兹事体大,牵涉学政根本,当缓议。可先允其以‘督行实务使’名义,扩大‘百工创新’规模,增募些通晓技艺之人办事,观其效,再议建院不迟。” 褚遂良则明确反对,认为“学校之设,所以明人伦,非为雕虫之技。若使工匠杂流与士子同列,成何体统?且恐启侥幸之门,坏士习。” 于志宁、阎立本则力主支持,强调“实学乃强国之基,格物院非为取代经学,乃补其不足。且不费国帑,以技养技,何乐不为?”

    皇帝权衡再三,决定折中。他没有立即批准建立独立的“格物院”,但采纳了李瑾奏疏中的部分核心构想,并赋予其更高级别的官方色彩。

    腊月廿三,小年。皇帝颁布敕书:“朕惟治道在实,学贵致用。今有督行实务使李瑾所请,于京师筹建‘格物院’,专究物理,以资实政,深契朕心。着即于将作监内,辟地增建‘将作监格物所’,由督行实务使李瑾兼领。该所秩同将作监署,可自行聘请通晓天文、地理、算学、营造、军械、百工、海舶之技士为‘咨议’、‘导匠’,不限出身,优给廪饩。原‘百工创新署’并入该所。该所一应研议所得,凡有益国计民生者,可由将作监上奏,酌情推行。所需经费,于将作监岁入及朕特赐内帑中支用,需报备户部、御史台稽核。望其恪守‘格物致用’之本,勿负朕望。”

    敕书巧妙地做了变通:不设独立的“格物院”,而是在将作监下设“格物所”,级别为“署”级,由李瑾这个“督行实务使”兼领,保持了与现有官僚体系的衔接,也降低了“另立门户”的敏感性。给予其自主聘请各类技术人才(“咨议”、“导匠”)并“不限出身”的权力,这实际上认可了李瑾“唯才是举”的理念。经费由将作监和内帑支持,也保证了其运作的独立性。最重要的是,它有了正式的名分和架构!

    “将作监格物所”的牌子,在腊月廿八,年关之前,挂上了将作监衙门内新划出的一片独立院落门上。没有盛大的仪式,但知情者都明白这块牌子的分量。它意味着,李瑾倡导的“实学”,终于有了一个名正言顺的、官方认可的、可以汇聚人才、开展系统研究的“大本营”。

    李瑾站在新挂的牌匾下,仰头望去。“格物”二字,在冬日的阳光下,显得朴拙而有力。他知道,这并非终点,而是一个全新的、更具挑战性的起点。“格物所”的建立,是皇帝对他最大的支持,也是对他最大的考验。他必须在这里,产出足以让所有人信服的成果,将“格物致知、实学经世”的理念,深深地烙印在这个帝国的肌体之中。

    他转身,走进挂着“格物所”匾额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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