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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刻的孙枫,已经来到了通州的地界。

    由于他坐着祥和金蛛一路狂奔实在是太过扎眼,距离通州还有三百米距离时,孙枫为了低调起见,便将祥和金蛛收回了自己的遁空神戒,一个人徒步走入了通州。

    因前任太守刘遮丑之死,对通州的打击非常大,通州的百姓们过了几天穷酸日子。后来,新任太守走马上任,通州的现状改善了一段时间,可还是会有一些乞丐和小混混在通州城内四处乞讨作恶。

    孙枫的身材高大,进入通州后就发现自己沿路被很多人用了一种异样的眼神看着。

    他们不是没见过高大帅气的小伙子,只是以为他和通州本地的那些乞丐、小混混们是一伙儿的,才用这种眼神看着他。

    孙枫走了差不多一公里的路,正准备进一家客栈打尖儿,便看到了门外的一位小二。

    他上前问起小二:“嗯?小二,我且问你,你们通州的人是不是有病啊?我脸上有字儿吗?为什么要用这种怪异的眼神看我?”

    小二见过的客人比孙枫这十五年来遇到的都多,听到他这么问,就知道他不是本地人。

    小二露出一脸谄媚的笑:“哟~客官您来了。客官勿怪啊,真不是我们通州的百姓脑子有病才这么看您,实在是您太高大威猛了,与我们通州本地的地痞流氓、小混混和乞丐们身上散发的气质有些相似,所以他们会这么看您,应该也是打从心眼儿里恐惧您的威风而已。”

    孙枫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并不责怪这位小二将自己和那些腌臜泼皮相提并论。

    “原来如此,看来你们通州的地痞流氓、小混混和乞丐们还算是你们本地的一种特产喽。那,你们的太守大人难道不派捕头去抓捕他们吗?让他们这么扰乱治安,朝廷若是下来了人去查,你们太守大人难道不会有失察之祸吗?”

    小二呵呵一笑,替孙枫解答了他心中的疑惑:“嗐,客官这您就有所不知了。如今天下大乱、群雄四起,各方势力纷纷举旗造反,各路诸侯拥兵自重,搞得民不聊生,大家能活下来就不错了。在外忧内患如此严重的局势下,哪国皇帝会傻到为了这么点儿破事,派人去惩治我们这个小地方的大人?因此,大家也就都习惯了,客官我劝您还是别管闲事了,您要来点儿什么吃食?”

    “一壶茶,一盘花生米,再上一盘酱牛肉就好。”孙枫回答的语气十分平淡。

    小二听到后,连忙朝着伙房的位置喊了一声:“得嘞,客官请入座!稍等片刻,准备一盘酱牛肉——!”

    后面,小二便去忙活了。不一会儿,一壶茶、一盘花生米加一盘酱牛肉就给孙枫上齐了。

    孙枫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正要动筷子,就看到了一位背着双枪、左手抱着一个瓷罐的少年。

    少年的年龄看起来并不大,应该比自己小上三岁左右,身高一米七六,穿着一袭红色服饰,不太像是燕国的服饰,倒像是大宋那边的百姓才会穿的服饰。

    值得让孙枫注意的是,他的那双眼睛和眼神。孙枫从这位少年的眼神中看出那分明是失去了至亲之人的一种仇恨眼神。压根就不用问,孙枫就知道这位少年应该和自己一样也是刚刚失去身边人的可怜人。只不过,孙枫没有潘浩宇那种五官通明的体质,看不穿这位少年究竟失去了至亲还是失去了什么让自己在乎的人。

    这位少年站在这家客栈外,嘴里喃喃自语:“娘,我已经走出了大宋。迟早有一天我会为您亲手报仇,娘,我向您保证!最多十年时间,我一定会让那家伙付出血的代价!”

    说完之后,少年便将瓷罐放在了自己的包袱中,背着双枪走进了这家客栈。

    看到这儿,孙枫对他的背景有些困惑。从衣着来看,这少年并不是穷人,怎么会连个储物戒指都没有?

    这年头儿,谁还用包袱这种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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