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对于那些野狼毫不畏惧。

    突如其来的枪声,吓得那些野狼连忙停下撕咬,转头看向枪响的地方。

    还没等它们看清呢,大黑和二黄已经冲过去。

    “嗷呜!”

    “亢!”

    一只野狼刚发出低吼,一颗子弹贯穿它的脖子,鲜血喷溅出来,那狼呜咽一声倒在地上,另外两只野狼看到这样的情况连忙逃窜。

    它们不怕猎狗,但是害怕猎枪,拿东西能要它们的命。

    “亢!”

    “嗷呜呜...”

    又一声枪响,其中一只逃窜的野狼被打中的后腿,直接摔在地上,发出凄惨的叫声。

    “汪汪!”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更更何况是猎狗和狼了,所以大黑和二黄看到这样的情况,直接扑了过去,恨恨地咬向它的脖子!

    最后一只野狼吓得魂飞魄散,夹着尾巴钻进密林,眨眼就没了影。

    李青山顾不上那只野狼,连忙查看被野狼撕咬的人。

    “你怎么样?”

    那人抬起头,脸上沾着血和泥,嘴里发出“呜呜啊啊”的声音,李青山一句也听不懂。

    再看他的穿着,兽皮缝的衣裳,鹿皮靴子,明显不是汉族人,而是少数民族之人。

    住在大兴安岭深处的少数民族,只有一种,那就是使用驯鹿的人,神秘的鄂伦春族。

    鄂伦春族是华夏狩猎民族之一,都生活在大兴安岭之中,平时靠打猎为生,尤其擅长骑马、驯鹿和射箭。

    只是今天眼前这个鄂伦春族人不知道什么情况失手了。

    李青山不会鄂伦春语,前世就学会了一句,就是你好。

    于是他用蹩脚的鄂伦春语,打着招呼:“奥钦比!”

    “奥...奥钦比!”

    那人愣了一下,忍着疼,也虚弱地回了一句。

    “你别动,我先看看一下你的伤口。”

    不管那人听懂听不懂,李青山按住他,连忙查看他的伤势。

    身上还好,虽然兽皮被撕破,但是没有伤口,最要命的就是腿上,血肉模糊,看着都触目惊心。

    “斯哈!”

    那人疼得浑身发抖,嘴里发出痛苦的闷哼。

    “忍着点。”

    李青山说了一句,转身进入丛林寻找什么。

    不一会儿,李青山找来一些草药,止血的仙鹤草,消炎的蒲公英,还有活血的三七,都是山里常见的。

    他把草药用石头砸烂,敷在那人的伤口之上,扯下身上衣服的布条,为其包扎好。

    “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李青山连说带比画,询问那人住的地方。

    那人好像也明白李青山的意思,指着丛林深处发出格日的声音。

    “你的意思是你家在那边是吧?”

    李青山继续问道。

    那人没说话,点了点头。

    “好,我知道了!”

    李青山应一声,把那人搀扶起来,然后背起他,向丛林深处走去。

    “汪汪!”

    大黑和二黄,就像两个忠诚的保镖一左一右走在他们身边,警惕地盯着四周。

    “是不是继续走?”

    李青山一边走着一边和男人说话,一来是确定方向,二来防止男人昏迷。

    还在闹人脑子还算清醒,一直没有昏迷,时不时给李青山指着方向。

    随着时间的推移,李青山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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