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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走王振的当天下午,北凉工坊那几扇紧闭了三天的大门轰然洞开。

    原本死寂的厂房里,瞬间爆发出了巨大的轰鸣声。积压了几天的羊毛、煤炭、铁矿石,像流水一样被送进各个车间。几万名流民工人在管事的吆喝声中,甩开膀子开始干活,那热火朝天的劲头,仿佛要把这冬天的寒气都给蒸干了。

    江鼎坐在工坊顶楼的“总经理办公室”,手里拿着一杯热茶,脚下踩着厚厚的羊毛地毯,惬意地看着下面这一切。

    “参军,咱们真要这么干?”

    瞎子站在旁边,手里捧着一件刚做好的成品,一脸的肉疼,“这可是咱们工坊里最好的料子啊!这皮子是左贤王亲卫的坐骑皮,这毛是筛选出来的最细的羊绒,里面还加了那个什么……鸭绒?这么好的东西,咱们自己兄弟都没舍得穿,真要卖给京城那帮狗官?”

    瞎子手里拿着的,是一件极其精致的披风。

    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色。领口是用最好的火狐皮镶的边,内衬是柔软的丝绸,中间填充了蓬松的鸭绒。这东西拿在手里轻飘飘的,但只要一披上身,就像是被云彩裹住了一样,暖和得让人想睡觉。

    “卖!为什么不卖?”

    江鼎放下茶杯,从瞎子手里拿过披风,爱不释手地摸了摸。

    “瞎子,你觉得这东西值多少钱?”

    “这个……”瞎子想了想,伸出五根手指,“怎么也得五十两银子吧?”

    “五十两?”

    江鼎嗤笑一声,把披风往桌上一扔,“五十两连个扣子都买不到!这东西,我要卖五百两!”

    “多少?!”

    瞎子差点把舌头咬掉,眼珠子瞪得比铜铃还大,“五百两?!抢钱啊!京城那帮官老爷虽然有钱,但也不是傻子啊!”

    “他们不是傻子,但他们好面子。”

    江鼎走到窗前,看着南方。

    “在京城,一件东西值不值钱,不看它好不好用,看它够不够‘贵’,够不够‘稀有’。咱们这披风,以后不叫羊皮袄了,改个名,叫‘北境雪绒’。”

    “咱们得编个故事。”

    江鼎眼中闪烁着奸商特有的光芒,“就说这里面的绒,不是普通的鸭绒,而是阴山绝顶上一种叫‘雪鹫’的神鸟的绒毛。这种鸟,三年才掉一次毛,收集极其困难,还要九九八十一个处女在雪水中手洗七七四十九天……”

    “噗——”

    正在旁边给江鼎整理账本的必勒格没忍住,一口水喷了出来。

    他难以置信地看着江鼎:“你……你也太能吹了!什么雪鹫?那不就是后面鸭圈里那群鸭子身上拔下来的吗?还是我昨天亲自去喂的!”

    “大人说话,小孩别插嘴。”

    江鼎瞪了他一眼,然后转头继续对瞎子说道,“听见没?这故事就这么编。越玄乎越好。然后,咱们只做一百件。多了没有。每一件上面都绣上编号,从‘天字一号’到‘天字一百号’。”

    “告诉京城的代理商,这东西是贡品,本来是要进宫的,因为‘瑕疵’才流落民间。谁要是穿上了,那就是跟皇上一个档次。”

    “这就是——奢侈品。”

    瞎子听得一愣一愣的。虽然他不懂什么叫奢侈品,但他听懂了一件事:自家参军又要坑人了。而且这次坑的,是京城最有钱的那拨人。

    “可是参军……”瞎子挠了挠头,“咱们把这么好的东西卖给他们,让他们舒舒服服地过冬,这不是资敌吗?”

    “资敌?”

    江鼎冷笑一声,重新坐回椅子上。

    “瞎子,你只看到了第一层。”

    “五百两银子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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