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那个家伙,他还和陈达对过枪。

    VSS无声的喷吐着火焰。

    9毫米的子弹,就像离弦的飞箭,直直的飞向那个黑人。

    距离并不是很远,大概只有140米。

    不可察觉的9毫米子弹在黑暗里一闪而逝。

    在张川他们错愕的表情中,他们眼睁睁看着我击中了那个黑人!

    “宾铁,车世俊,亚骨,GO!”

    BiU——!!

    “斯瓦德,哈达巴克,玛卡,GO!”

    BiU——!!

    “卡西西亚,酷玛加,跟着我!”

    “陈达,张川,你们也跟着我,大家都精明一点!”

    在我连续扣动扳机下,我对着宾铁他们众人大声说着。

    宾铁笑嘻嘻的,招呼着车世俊和亚骨,他们快速跑出了木屋。

    他们去的方向,是去救刘大力。

    哈达巴克他们去的方向,是去救宋有钱。

    而我们剩下的人,则留守准备吸引敌人的火力。

    看到我三枪干掉了三个皮卡车上的敌人,马忠忍不住叫道:“兄弟,好枪法啊!”

    我无语的撇撇嘴,斜了他一眼,心想这事还用你说?

    没办法,我们可是靠枪杆子吃饭的。

    如果枪法不够硬,那么命就会软!

    “酷玛加,后面开个洞,准备撤离!”

    我嘴里说着,向着100米外的那些黑人再次扣动了扳机。

    先前我的几发子弹,枪枪爆头,一击毙命。

    VSS无声特种狙击步枪,这把枪,有效射程只有480米,最舒服的射击距离,大概在150米‑200米之间。

    回想我刚做狙击手的那段时间里,为了训练我的枪感,泰卡雷甘隆那个老家伙,专门让我打了半年的VSS。

    如今回想起来,我真的要感谢我的团长。

    虽然当初的训练很痛苦,也很危险。

    但是,如果没有泰卡雷甘隆,就没有我的今天!

    “妈的,敌人在哪?”

    “达拉米死了,达拉米死了!”

    “该死的!敌人杀了达拉米,开枪,找到敌人!”

    哒哒哒!!

    哒哒哒哒!!

    随着无声狙击步枪几次暗杀,那些在营地里奔跑的黑人小子,他们明显有些慌了。

    叫做“达拉米”的那个黑人头目,他此时从皮卡车上摔了下来,瞪着眼睛趴在了地上。

    那混蛋的脑袋上在流血。

    9毫米子弹的贯穿伤,看起来不是很恐怖,但足以要他的命!

    “哦,FUCk!!!”

    哒哒哒!!

    哒哒哒哒!!

    “嘿,杂碎,你们在哪!”

    “有种的滚出来!!”

    哒哒哒!!

    哒哒哒哒!!

    混乱肮脏的叛军营地中,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黑人在大吼大叫。

    那混蛋举着AK47,向着周围的区域胡乱的射击。

    他在展现他的勇猛。

    毕竟叛军对于这方面是很看重的。

    此时脏兮兮的木屋中,只剩下了我,卡西西亚,酷玛加,还有张川陈达他们几人。

    酷玛加得到了我的命令,举着她腰里的非洲小砍刀,在拼命的劈砍木屋里后墙的木头。

    说是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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