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那个家伙,他还和陈达对过枪。
VSS无声的喷吐着火焰。
9毫米的子弹,就像离弦的飞箭,直直的飞向那个黑人。
距离并不是很远,大概只有140米。
不可察觉的9毫米子弹在黑暗里一闪而逝。
在张川他们错愕的表情中,他们眼睁睁看着我击中了那个黑人!
“宾铁,车世俊,亚骨,GO!”
BiU——!!
“斯瓦德,哈达巴克,玛卡,GO!”
BiU——!!
“卡西西亚,酷玛加,跟着我!”
“陈达,张川,你们也跟着我,大家都精明一点!”
在我连续扣动扳机下,我对着宾铁他们众人大声说着。
宾铁笑嘻嘻的,招呼着车世俊和亚骨,他们快速跑出了木屋。
他们去的方向,是去救刘大力。
哈达巴克他们去的方向,是去救宋有钱。
而我们剩下的人,则留守准备吸引敌人的火力。
看到我三枪干掉了三个皮卡车上的敌人,马忠忍不住叫道:“兄弟,好枪法啊!”
我无语的撇撇嘴,斜了他一眼,心想这事还用你说?
没办法,我们可是靠枪杆子吃饭的。
如果枪法不够硬,那么命就会软!
“酷玛加,后面开个洞,准备撤离!”
我嘴里说着,向着100米外的那些黑人再次扣动了扳机。
先前我的几发子弹,枪枪爆头,一击毙命。
VSS无声特种狙击步枪,这把枪,有效射程只有480米,最舒服的射击距离,大概在150米‑200米之间。
回想我刚做狙击手的那段时间里,为了训练我的枪感,泰卡雷甘隆那个老家伙,专门让我打了半年的VSS。
如今回想起来,我真的要感谢我的团长。
虽然当初的训练很痛苦,也很危险。
但是,如果没有泰卡雷甘隆,就没有我的今天!
“妈的,敌人在哪?”
“达拉米死了,达拉米死了!”
“该死的!敌人杀了达拉米,开枪,找到敌人!”
哒哒哒!!
哒哒哒哒!!
随着无声狙击步枪几次暗杀,那些在营地里奔跑的黑人小子,他们明显有些慌了。
叫做“达拉米”的那个黑人头目,他此时从皮卡车上摔了下来,瞪着眼睛趴在了地上。
那混蛋的脑袋上在流血。
9毫米子弹的贯穿伤,看起来不是很恐怖,但足以要他的命!
“哦,FUCk!!!”
哒哒哒!!
哒哒哒哒!!
“嘿,杂碎,你们在哪!”
“有种的滚出来!!”
哒哒哒!!
哒哒哒哒!!
混乱肮脏的叛军营地中,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黑人在大吼大叫。
那混蛋举着AK47,向着周围的区域胡乱的射击。
他在展现他的勇猛。
毕竟叛军对于这方面是很看重的。
此时脏兮兮的木屋中,只剩下了我,卡西西亚,酷玛加,还有张川陈达他们几人。
酷玛加得到了我的命令,举着她腰里的非洲小砍刀,在拼命的劈砍木屋里后墙的木头。
说是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