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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建国是第一个打破沉默的人。

    他走到陆子铭面前,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又转向苏晓禾,也拍了拍他的肩。

    随后用力一搂,搭在两人肩膀上的手一下子就将两人搂到自己身边。

    然后他抬起头,看向周卿云,眼眶有点红,但笑容很灿烂:

    “还看什么?”

    他的声音很大,带着寝室老大哥特有的豪爽:

    “有酒有肉,难道还要等我喂你们吗?”

    他松开两人,抓起一个馒头,掰开,从羊腿上撕下一大块肉塞进去,狠狠地咬了一口。

    肉汁顺着嘴角流下来,他也不擦,只是含糊不清地喊:

    “兄弟们,搞起!”

    这一声,像是一把火,瞬间点燃了整个寝室。

    周卿云笑了。

    他不再客气,从桌上拿起自己的大茶缸。

    那是他平时喝水的缸子,搪瓷的,上面印着“向雷锋同志学习”七个红字。

    他直接用手抓起一块猪头肉,塞进嘴里。

    蒜香和肉香在口腔里炸开,美得让他眯起了眼睛。

    “开动!”

    李建军也冲上来,目标明确地夹了一大块红烧肉。

    苏晓禾小心翼翼地夹了一块鲈鱼,放在碗里。

    陆子铭则拿起那瓶茅台,拧开了铁盖。

    陆子铭拿过大家的杯子,挨个倒酒。

    茅台酒液清澈透明,倒在杯子里,泛着淡淡的琥珀色。

    酒香瞬间弥漫开来,和羊肉香、菜香混合在一起,构成一种独特的、让人沉醉的气息。

    “第一杯,”王建国举起酒杯,站了起来,“敬缘分!敬咱们307寝室能聚在一起!”

    “敬缘分!”五个人齐声应和,举杯相碰。

    酒杯碰撞的声音清脆悦耳。

    六杯酒,一饮而尽。

    茅台入口,先是辛辣,然后是一股绵长的醇香,从喉咙一直暖到胃里。

    “好酒!”李建军赞道。

    陆子铭笑了笑,没说话,只是又给每个人倒上。

    这时,苏晓禾打开了那个泥坛子。

    坛口一开,一股浓郁的黄酒香飘了出来。

    和茅台的烈香不同,黄酒的香气更温和,带着糯米的甜味和时间的沉淀。

    他找来一个搪瓷盆,倒了些黄酒进去,又加了姜丝和话梅,然后从暖水瓶里倒出热水,隔着盆温酒。

    “这是我们那边的喝法。”苏晓禾一边操作一边解释,“黄酒要温着喝,才不伤胃。”

    很快,黄酒温好了。

    他又拿出六个小碗,是大家吃饭的碗。

    温热的黄酒倒进碗里,呈现出深邃的琥珀色。

    姜丝在酒里沉浮,话梅的酸甜味也融了进去。

    “尝尝。”苏晓禾把碗递给大家。

    周卿云接过碗,先闻了闻,酒香里带着姜的辛辣和话梅的酸甜,很特别。

    他喝了一小口,酒液温润,入口绵甜,后味悠长。

    “好喝!”他由衷地说。

    王建国也喝了一大口,然后咂咂嘴:“这个适合慢慢喝。茅台太烈,得配着大肉。”

    “那不就正好?”李建军笑着,已经撕下第二块羊肉,“咱们有烈酒有温酒,有羊肉有鱼肉,有荤有素,这日子,美上天了!”

    笑声再次充满了寝室。

    六个人围坐在拼起来的两张书桌前,就着简陋的餐具,吃着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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