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快点开庭,打我们个措手不及。”影子说。

    “那就双线进行。一方面,让律师走法律程序,申请延期,同时准备应诉材料。另一方面,我们查浩天科技和伊甸园的关系,找到他们诬告的证据,反诉他们恶意诉讼。”陈墨看向寒晓东,“你继续准备成都任务,但开庭前三天,必须回来。官司的事,我让影子协助律师。”

    “好。但我需要见一下浩天科技的人,探探口风。”寒晓东说。

    “可以。用你个人名义,联系起诉状上的联系人刘明,说想私下和解。看他什么反应。”陈墨说。

    中午十二点,寒晓东用个人手机给刘明打电话。铃响五声后接通。

    “刘明吗?我是寒晓东。”

    对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寒晓东?你还敢打电话来。起诉状收到了吧?准备赔钱吧。”

    “刘总,我们之间可能有误会。我离职后就没和浩天科技有过联系,更没泄露什么技术资料。能不能见面聊聊,把事情说清楚?”

    “没什么好说的。证据确凿,法庭上见吧。对了,提醒你一句,我们老板赵总很生气,说不光要你赔钱,还要你坐牢。你好自为之。”刘明挂了电话。

    语气强硬,不留余地。这不像正常的商业纠纷,更像是寻仇。

    寒晓东回放通话录音,分析刘明的语气。紧张,但带着兴奋,像是等着看好戏。他可能只是执行者,不是策划者。

    下午两点,金诚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来到公司。一位姓张,四十多岁,专攻知识产权;一位姓李,三十出头,是诉讼律师。两人看了起诉状和相关材料,表情严肃。

    “这个案子,证据链看起来很完整。电脑操作日志显示,你在离职前一周,频繁访问公司核心代码库,下载了大量文件。邮件记录显示,你离职后第二天,就给智创科技的吴涛发了封邮件,附件是压缩包,密码是‘haitian123’。交易合同上,有你的签名,初步比对,和你的笔迹相似度很高。”张律师说。

    “都是伪造的。我离职前一周,正在交接工作,访问代码库是正常操作,但没有下载。邮件不是我发的,我甚至不知道吴涛的邮箱。合同签名,我没签过。”寒晓东说。

    “需要证据证明。电脑操作日志,我们可以申请法院调取浩天科技的服务器原始数据,看是否被篡改。邮件记录,需要查发信IP和邮件头信息,看是否被盗号。合同签名,要做笔迹鉴定。但这些都需要时间,而且需要对方配合提供原始证据。如果对方不配合,或者原始证据被销毁,我们就很被动。”李律师说。

    “笔迹鉴定,最快多久?”

    “加急的话,三天。但需要你提供足够的比对样本,以及合同原件。我们现在只有复印件,鉴定价值有限。”张律师说。

    “电脑操作日志,我们能黑进浩天科技的服务器吗?”影子问。

    “非法取证,法院不采纳,还可能被反告。必须走合法程序。”张律师说。

    “那就申请证据保全。请求法院查封浩天科技的相关服务器,防止证据被篡改或销毁。同时,申请笔迹鉴定和邮件真伪鉴定。”陈墨说。

    “可以。但需要理由。我们可以主张对方证据存在伪造嫌疑,且涉及商业秘密,有销毁风险。但法院不一定支持,特别是对方有专业律师,会反对。”李律师说。

    “尽力做。另外,我们反诉他们恶意诉讼,需要什么证据?”寒晓东问。

    “需要证明对方明知证据虚假,仍提起诉讼,目的是损害你的名誉或干扰正常经营。这很难,除非拿到他们内部沟通记录,承认诬告。”张律师说。

    “伊甸园的联系,算吗?”

    “算,但要能证明浩天科技和伊甸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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