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已被警方查封的伊甸园服务器。获取过程合法,数据完整性经过区块链哈希值验证,验证报告已附在证据材料中。下面,我将重点展示时序关联分析部分。”

    老吴操作软件,大屏幕上出现并列的时间轴视图。“请看,第一条关联。去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下午三点零一分,浩天科技监控服务器记录显示,管理员账号‘wanghai’(对应原告方证人王海)执行了删除操作,删除了寒晓东工位区域下午三点至四点的原始监控文件。仅仅一分钟后,下午三点零二分,在孙伟与赵永明的聊天记录中,孙伟发送消息:‘监控录像素材已发给徐飞,他说三天后出成片。’ 删除真实监控,与讨论伪造监控素材,在时间上紧密衔接,存在逻辑关联。”

    原告席上,王海脸色发白。孙伟面无表情。

    “第二条关联,关于伪造邮件。”老吴切换视图,“去年十二月一日上午,九点四十七分,孙伟在聊天中说:‘小刘已就位,十点准时用寒的账号发定时邮件。’ 浩天科技内部记录显示,员工刘小东在当天上午九点五十分,登录了技术部一台测试电脑,登录账号正是刘小东本人。该电脑的邮件客户端日志显示,上午十点整,使用寒晓东的旧工作邮箱账号,向外发送了一封定时邮件。登录、操作、发送,与聊天记录中的指令完全吻合。”

    “反对!”孙伟举手,“被告方专家在做出没有根据的推测!聊天记录中并未指明‘小刘’就是刘小东,也未明确‘用寒的账号’具体如何操作。这只是被告方的牵强附会!”

    “反对有效。专家,请就客观记录进行说明,不要做主观关联推断。”法官说。

    “明白。那我仅展示客观记录的时间对应关系。”老吴切换到一个表格,将聊天记录时间点、刘小东登录时间、邮件发送时间并排列出。“请法庭注意这些时间戳的精确对应。接下来,第三条关联,关于电脑操作日志的植入……”

    老吴继续展示了聊天记录中提及“植入日志”与浩天科技服务器日志异常修改时间的对应,以及提及“笔迹鉴定”与赵永明联系鉴定中心人员的时间对应。整个展示过程,数据详实,图表清晰,时间线严丝合缝。

    展示完毕,法官看向原告方。“原告,对被告方出示的新证据及分析报告,有何意见?”

    孙伟站起来,走到法庭中央。“法官,我方首先郑重声明:被告方出示的所谓‘聊天记录’,来源非法,系从涉嫌犯罪的服务器中窃取,其真实性、合法性均存疑,不应被法庭采纳。其次,即便这些记录存在,也完全可能是被告方或其同伙伪造,用以构陷我方。被告方专家进行的时间关联分析,建立在假设和推测之上,毫无科学依据。不同的独立事件在时间上接近,不能证明存在因果关系。这是典型的‘后此谬误’。”

    他转向老吴,语气咄咄逼人。“吴工程师,你自称验证了聊天记录的哈希值。但你验证的区块链日志,是否同样可能被篡改?你的分析脚本,是否预设了关联逻辑,强行将无关事件拉拢?你作为被告方的员工,你的分析有何公正性可言?”

    “反对!”寒晓东举手,“原告律师在对专家进行人身攻击,且质疑未经证实。”

    “反对有效。原告律师,请围绕证据本身发表意见。”法官说。

    孙伟深吸一口气,回到座位,示意己方的专家李工发言。

    李工推了推眼镜,走到前面。“法官,我是中正司法鉴定中心的电子数据鉴定工程师。我方初步查看了被告方提供的分析报告。从技术角度看,其时间关联分析有一定启发性,但存在重大缺陷。第一,电子数据的时间戳可以伪造。被告方所依据的服务器日志、聊天记录时间,均可能被高手修改。第二,关联分析缺乏排他性。即便时间对应,也无法排除巧合。例如,孙律师可能在讨论其他事情时提及‘监控录像’,恰巧与王海先生删除文件的时间接近,这纯属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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