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帕一怔。

    “怎么了?”

    看见熟悉的名字,泰尔斯略有兴奋:“账本上的名字……我认识这家伙。”

    “这么说,科恩以前还在你这里存过钱……671年9月14日,存额……”

    坦帕皱起眉头。

    读着账本上的字,泰尔斯瞪圆了眼睛:“整整两百五十个托蒙德金币?”

    两百五十个……金币?

    半晌后,泰尔斯呼出一口气,难以置信地看看前方:“妈的,”

    “狗大户。”

    几秒后,坦帕才把奇异的目光从他的身上收了回来。

    人来人往的酒馆里,坦帕挥了挥手,让一个伙计去招呼一群新来的客人。

    坦帕收回账本,看了一眼上面的面子,然后若有所思地望着泰尔斯。

    “你认识他?”

    “当然。”

    想起英灵宫里的过去,又想想现在的境遇,泰尔斯不由得唏嘘感叹:“我们算是……朋友吧,曾经站在一起并肩作战。”

    “站在一起,并肩作战?”

    坦帕似乎吃了一惊,他打量着泰尔斯,狐疑地问:“你,和科恩?”

    “额,”泰尔斯有些不好意思,“确切地说,是我站着,他作战。”

    坦帕直直地盯着泰尔斯,直到他哈哈一笑,狠狠拍了泰尔斯的肩膀一把!

    “很好!他也是我的朋友,哈哈,科恩,那个瘦瘦小小,贼里贼气,精明势利的坏家伙……”

    啊?

    瘦瘦小小,贼里贼气,精明势利?

    泰尔斯愣了一下。

    “什么?”

    但坦帕似乎完全没有要停的意思,越说越起劲,脖颈上的刀疤涌动起来:“……打起架来胆子最小,还最喜欢掀姑娘家的裙子!”

    胆子最小……掀姑娘家的裙子……

    泰尔斯的脸色越来越古怪。

    “额,也许我们说的,不是同一个科恩?”

    坦帕的笑容停滞住了。

    “但那就是科恩·卡拉比扬啊,黑发棕眼,跟个瘦猴子似的,”坦帕的脸上出现了怀疑:“你说的是哪个科恩?”

    泰尔斯挠了挠头,嘿嘿一笑。

    “科恩……额,一个离家出走的大少爷,他很高,几乎有六尺半,很壮,肌肉发达,金发碧眼,”泰尔斯试图描述印象中的那个大高个儿,希冀地看着老板:“擅长用剑,动作敏捷,打起架来喜欢靠身体欺负人,说起话来还有些……怎么说……”

    泰尔斯想了半天,才抬起头来,尴尬地道:

    “……笨笨傻傻的?”

    坦帕听了这些描述,脸庞重新皱起来。

    “听上去像是个讨人厌的笨蛋。”

    泰尔斯叹了一口气。

    好吧。

    看起来……确实是搞错了。

    “事实上,如果你认识他,就很难讨厌他了,”泰尔斯摇头道:“他有些……特别。”

    坦帕若有所思。

    “嗯,我们说的,”酒馆老板摊了摊手:“也许真不是同一个科恩。”

    “哦,”泰尔斯抓起酒杯,不自然地笑了笑:“这样啊——抱歉,认错人了。”

    就在泰尔斯准备喝一口酒以缓解尴尬的时候——

    咚!

    泰尔斯惊讶地看着把手掌死死按在他酒杯上的坦帕:“怎么?”

    只见“我家”酒馆的老板面无表情地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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