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可以……活死人,肉白骨?记

    只见黎继续道:

    “我们有理由相信,那枚神秘又可怕的固态源血,在众多权势人物们手中历经博弈,多番辗转,最终流落到了圣树王国。”

    什么?

    泰尔斯眼神一动。

    “再由圣精灵们,交给他们在人类世界里最强大的盟友。”

    圣树王国最强大的……人类盟友?

    泰尔斯愣住了。记

    “没错,殿下。”

    黎再鞠一躬:

    “那枚原属菲利普亲王的,足可活死人、肉白骨的珍贵固态源血……”

    他冷冷道:

    “原是为贵国的王储——米迪尔·璨星准备的。”

    ————

    “这都敢往前追……”记

    洛桑二世停下脚步,转过身来:

    “你们什么来头?”

    出乎意料,洛桑二世没有看见什么劲装打扮或装备专业的精兵强将。

    取而代之的,是一支参差不齐,看上去七拼八凑的队伍。

    像群残兵败将。

    “我不重要。”追击的队伍中,一位皮甲陈旧的剑士咬着牙上前。

    洛桑二世抬起目光。记

    “但是,泰特·比绍夫,记得吗?他是我的朋友,非常非常好的……朋友,”剑士死死盯着他,“直到你冒充他的名姓,闯进选将会,害他成为整个翡翠城的笑柄。”

    就这?

    洛桑二世不屑摇头。

    朋友的名誉。

    这也值得送死?

    “他本来就是平民,有了这样的名声和过往,泰特他,他再也当不成骑士了,”剑士强忍悲愤,“你夺走了他的骑士理想。”

    洛桑二世沉默了。记

    骑士,是么。

    那这也是为了那个泰特好。

    杀手目光森冷:

    如果他的理想如此廉价。

    且幼稚。

    “嘿,杀手!”

    另一边,一个肌肉壮实的男人同样上前一步,紧了紧手上的拳套和带刃的拳环。记

    “塔纳塞、索耿,还有波尔温——死在你手上的三个拳手,记得吗?”

    拳手?

    洛桑二世皱起眉头。

    他发现自己记不清了。

    这些日子,除了“工作”,他大部分时间都把自己锁在室内,只在实在扛不住的时候,才去找——他很不愿意去想——血源,一般挑那些落单的、看上去凶神恶煞的家伙。

    剩下的事,由怪物负责。

    看着他的样子,壮实的男人悲凉一笑。记

    “你当然不记得了,”男人目光悲愤,“反正拳手的命贱,死了也没人可惜。”

    更何况,壮实的男人心想,他们之中,塔纳塞是脑子有病的傻子,打黑拳,只是想给死也不认他的闺女凑嫁妆。

    索耿是前科犯,不管是为什么事进去的,出狱之后,这辈子毁了,再也找不到正经工作。

    至于波尔温,受父亲拖累,虽然什么都没做,哈,但也跟前科犯没区别。

    他们死了,没人记得。

    没人在乎。

    翡翠城也不在乎。记

    洛桑二世沉默了几秒,目光转向对方的拳环:“你也是拳手?”

    “对,跟古铁雷斯混,”壮实的拳手冷笑一声,“但是现在不干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