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

    二、从陈光蕊家到万花店有多远?

    当日即从陈光蕊家出发,“在路数日,前至万花店刘小二家安下。”

    “数日”,为几天,一般指3天,或3——5天。如果有7——10天就是“旬日”了。如果超过10天,就是十数日。

    所以从陈光蕊家出发,到万花店,约有4天左右。总之,“数日”不会超过10天时间。

    在万花店,母亲张氏养病误了2天,光蕊道:“此店已住三日了,钦限紧急,孩儿意欲明

    日起身,不知母亲身体好否?”张氏道:“我身子不快,此时路上炎热,恐添疾病。你可这里赁间房屋,与我暂住。付些盘缠在此,你两口儿先上任去,候秋凉却来接我。”

    光蕊与妻商议,就租了屋宇,付了盘缠与母亲,同妻拜辞前去。

    陈光蕊打算第4天一起走,母亲叫他们先走。于是,他们在第3天先走了。

    三、从万花店到洪江渡口有多远?

    在万花店门前,陈光蕊问渔人:“这鱼哪里打来的?”渔人道:“离府十五里洪江内打来的。”

    可见有十五里远,这是洪江打鱼的地方,并不是洪江渡口。渡口要远一些,原文中写道:“晓行夜宿,不觉已到洪江渡口。”

    晓行夜宿,是一个成语,指天明赶路,直到夜里才住下来。也就是当天晚上要找旅社住宿的时候,到达的洪江渡口。

    从万花店到洪江渡口,走了一天的时间。紧接着:

    “不觉已到洪江渡口。只见梢水刘洪、李彪二人,撑船到岸迎接。”于是,陈光蕊夫妇误上了贼船。“光蕊令家僮将行李搬上船去,夫妻正齐齐上船。”

    就在当天夜里,陈光蕊遇害。“将船撑至没人烟处,候至夜静三更,先将家僮杀死,次将光蕊打死,把尸首都推在水里去了。”

    四、从洪江渡口到江州,已经不远了。

    刘洪、李彪,候至夜静三更,先杀家僮,次将光蕊打死,抛尸洪江。

    “却说殷小姐痛恨刘贼,恨不食肉寝皮,只因身怀有孕,未知男女,万不得已,权且勉强相从。转盼之间,不觉已到江州。”

    殷小姐相从刘洪,只因身怀有孕。又行了几日,才到的江州。

    好了!真相已经出来了。

    我们可爱的殷温娇小姐在和陈光蕊同志结婚的第二天一大早,“五更三点,文武众臣趋朝”后,得到皇帝圣旨,开始远行。“即令收拾起身,勿误限期。光蕊谢恩出朝,回到相府。”

    五更三点,约为现今的早上5点10分左右。这个时候,陈光蕊正在朝廷里面等待调任。而在先一天的晚上,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欢饮一宵。一宵是多久?一夜!即使没有一夜,也有大半夜!至少得转钟两三点。

    也就是说,两个人在一起睡的时间,只有一两个小时左右。

    陈光蕊的酒量如何?精力如何?这些都是可能存在的问题,但毕竟是“共入兰房”了。

    这一两个小时有没有发生性关系?不好说,就算真的发生了,有没有受孕?又不好说,

    就算一枪命中怀了孕,还是说不通!

    因为从温娇小姐结婚的那天晚上算起,到老公被杀,上面已经算的极为清楚,按多的算:只有18天,若按短的算:仅仅只有8天时间!而温娇小姐竟然已经确认自己怀孕了!

    按医学常识,一个女的,在受孕后,出现妊娠反应的平均时间是在40天或45天以上。

    那么,温娇小姐怎么在8—18天内就确认怀孕了呢?只是未知男女。这“未知男女”就是

    怀孕有一向时了,而不是刚刚才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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