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后来,他们都走了。”酒酣耳热之际,千琴说起从前,似有感慨。

    “他们去哪里了?”一个高挑青年问道。他叫陈平,一个东方人,亲族家人皆在龙族的随口吐息中死去,他孤身来到这里找活计。

    “也许是,没有痛苦也没有悲伤的地方。”千琴望着苏琉锦,忽然笑嘻嘻托起下巴:“琉锦,你好像不爱吃菜,都没动筷。”

    苏琉锦不需要进食,只爱贪嘴,坦然道:“我喜欢牛奶。”

    “哈哈哈!这样啊!”一听这话,金发碧眼的骑士洛克夏大笑出声,从兜里掏出几颗奶糖:“早说啊!我家在草原,家里有几十头牛,回头琉锦你到我家,牛奶喝到够!”

    “洛克夏,等战事结束了,回头去你家玩啊。”一位同僚笑道。

    “欢迎,不能再欢迎!尽管敞开肚子来!”

    “陈平,你干活这么猛,最近有喜事?”

    “呵呵……想在王城攒点钱,家乡有位早年一起读书的姑娘……”

    “够不够啊?兄弟借你点?”

    “不用,不用,再干个几年,就够啦……”

    年节夜晚,他们站在天台上,喝得烂醉如泥,大谈前途未来,聊遍天南地北。

    唯有苏琉锦站在天台边缘,似乎不想混入众人。

    一个大手忽然伸来,千琴笑着把他拽进人堆里,要他一起许愿。据说在跨年当晚许愿,明年便心想事成。

    陈平说,要攒钱买一座大房子。洛克夏说,想让草原的父母搬进王城。千琴说,希望见到昔日的朋友。最后,大家一起看向苏琉锦,问他有什么愿望。

    一双双闪亮的眼睛,汇聚于曾被世人视作“无情冷酷的天使”的白发少年。

    他已不在世外,他在人世间。

    他的唇边,第一次沾了别人递来的牛奶。

    他的肩上,第一次有了别人的笑声与掌纹。

    这一瞬间,刹那幡动,他心跳一漏,想到了那年小和尚口中的“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

    “我希望——”

    他缓缓张口。

    “我希望,不再遵从那棵树给我的责任。”

    他不想毁灭了。

    ……

    如盲人摸象,不能见其全貌。

    若得月光照,渐渐识之,是为佛性。

    出世,入世。究竟何为?

    ……

    那年,苏琉锦记得很清楚,是一个很冷的冬天。

    北疆的铁骑收买了亡灵族,打入了王城,英勇的骑士们挡不住亡灵的骨刃,血洒城池。

    眼看,即将城破人亡。

    士气低落之际,突然,一位英勇的黑发骑士拔出剑刃,以一人之力斩杀上百亡灵。她声称自己来自神山,将带领战争走向胜利。众人闻言,将她奉为“圣女”,跟随在她的左右,随她征战沙场。

    “圣女”千琴的旗帜之下,战士悍不畏死,民心可用。

    这时,愚蠢的国王听信大巫师谗言,认为只有焚烧善良的灵魂,方能平复亡灵的进攻。但国王烧死了许多骑士,亡灵族依旧没有停下。

    “烧!继续烧!这都是因为那些骑士不够善良,亡灵才没有停下!”大巫师如此声称。

    越来越多的骑士死去,人人惶恐不已,王城陷入混乱。

    年节当晚,千琴邀请苏琉锦单独喝酒。

    黑发骑士大马金刀横坐于案,一杯又一杯缄口饮酒。苏琉锦似有预感,沉默地望着她。

    “啪!”千琴放下酒杯,醉眼笑道:“琉哥儿,这些年来,你容貌从未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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