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身骨未成,心智未长,强驱其入地狱般之矿洞工场,其害何止于一代?”

    “摧残筋骨,绝我未来干城之材!”

    “十岁稚子,筋骨柔脆,当是发育强体之时。今迫其负超荷之重,吸污浊之气,处险危之境。不数年,非伤残即病羸。”

    “他日如何执戈卫国?我大明未来之兵源,岂非尽成病夫之师?昔人云“耕战传家”,今童工毁身,是自绝长城之基!”

    “蒙昧心智,断我社稷英才之根!”

    “童子当入庠序,习诗书,明事理,方成可用之才。今困于暗无天日之矿洞,终日唯挥锤运煤,目不识丁,耳不闻道。”

    “长此以往,工匠无巧思,士卒无胆识,官吏无见识——举国人才之泉源,竟被工矿业主活活扼杀于童稚之年!”

    这篇文章是《新君子报》一贯的文风,上来就是国富民强的大论,这也是如今它的手中最喜欢的。

    但是罗万化读完还是觉得怪怪的。

    苏泽说道:

    “这篇文章通篇都在说要保护童工,但是却将今日之幼童,当做未来之兵源,实则也是功利之论。”

    罗万化连忙点头,还是苏泽一针见血,《新君子报》是护童口号最响的,但是他们的保护措施就是一个字“禁”,仿佛朝廷只要一纸禁令,这天下的工矿都不会再雇佣童工了。

    苏泽抽出一本已经写完的奏疏说道:

    “朝野已经有了讨论,那我就可以上疏了。”

    罗万化连忙拿过奏疏,认真看起了起来。

    《奏请厘定童工禁限疏》

    苏泽还是开篇明义,首先确定什么是童工。

    童工,就是之前的工人。

    苏泽又将分成了两部分。

    首先是十岁以下的,这部分自然是严格禁止。

    “凡十岁以下孩童,一律严禁受雇于工场、矿山及一切营利之所。”

    然后就是十岁到十六岁之前。

    “十岁以上,未达十六岁者,严禁从事矿山采掘、高温熔炼、长途负重等高危重劳。”

    接着苏泽又强调,凡是已经入官学者,无论是小学、预科还是说别的官办学校,“其家不得以佣工为由强令辍学。州县需验核学籍,违者究家长及雇主之责。”

    苏泽同时又提出,要求对雇佣大量童工的机构,征收“义学教育费”,这笔钱需要用来给官府举办工余的培训班,让这些童工接受文字算数的基础教育。

    接着,苏泽又驳斥了几个主流的观点。

    首先是“契约论”。

    苏泽在奏疏中说明,并不是说签订了契约就是合法的。

    大明律法中禁止的人口买卖,也有民间签订契书来交易的,难道这就是合法的?

    雇佣童工,让童工在危险的矿井中作业,本身就是有违公序良俗,有违儒家传统道德的事情,又怎么能因为签订了契书就免责?

    更不要说很多童工根本不识字,他们也不了解契书上的内容。

    所以苏泽进一步主张,如今所有工厂矿山,和童工签订的契约自动作废,日后要签订雇佣童工的契书,需要申请官方的官契才行。

    然后苏泽又驳斥了“商德论”。

    苏泽首先强调,“四民道德”中的四民,并不是一尘不变的,是动态变化的。

    商人只是一种职业,在从商之外,商人是大明子民,也可能是读书人,也可能原本是个农民,还有可能是致仕官员或者宗室勋贵外戚。

    所以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一个单独的商人群体。

    商有商德,纳税有德,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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