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笔,但并未局限于传统的“劝课农桑”。他首先肯定农业为国之根基,提出应继续推行均田、兴修水利、推广良种(可设“司农试验田”)、改良农具(如工坊新式钢犁)。然而,他笔锋一转,指出“仓廪之实,非独在粟帛”,“工商亦为本,货殖可富国”。他列举管仲、桑弘羊之策,结合本朝实际,提出:朝廷应改变“重农抑商”之旧念,转而“农商并重,以工促商,以商活农”。具体而言:
其一,设立“市舶使”或强化现有“互市监”职能,专司海外贸易。在广州、泉州、扬州等港口,建造官方主导的大型海船,组织船队,携带丝绸、瓷器、茶叶、书籍、乃至“明玻”等新奇器物,南下南洋、天竺,西通大食、波斯,乃至探索更远航线。以国家力量开拓海外市场,换取香料、珠宝、药材、珍稀木材、乃至海外作物种子、图书典籍。此举可“岁入巨万,补益国用;互通有无,富足百姓;兼可扬威异域,怀柔远人”。
其二,鼓励、规范民间手工业,尤其是“奇技”与新器制造。建议在将作监下设“百工创新署”,专司搜罗、验证、推广民间有益之“奇技巧思”,仿“周氏工坊”例,给予发明者奖赏、专利保护(有限时间内独家制造权),并协助其与官府合作量产。对于玻璃、新纸、改良器械等已见成效之物,应逐步放宽限制,允许民间资本在官府监管下参与生产销售,扩大规模,降低价格,使其惠及更多百姓,同时增加税收。
其三,改革税制,开辟稳定财源。除田赋、户调、徭役等传统收入外,可考虑对利润丰厚的海外贸易、大型矿山(如石炭、金属矿)、盐铁专卖、以及新兴高利行业(如高档琉璃、新纸)课以“商税”或“特别税”,税率需合理,管理需严格,做到“取之有道,用之有度,不与民争利,而国用自饶”。
写到“强兵甲、扬国威”部分,李瑾更是大胆。他主张“兵不在多,而在精;威不在伐,而在慑”。精兵之要,在于装备、训练、后勤。他建议:
一、设立“军器研究署”,隶属于兵部或独立运作,汇聚巧匠,专研军械改良。可利用新炼优质钢材,改进刀剑、弓弩、甲胄;研究火药(此时火药方术已有,但未大规模军用)的军事应用;甚至探索利用“明玻”制作简易望远镜、瞄准镜的可能性。同时,改进军粮储存、运输工具,提升后勤效率。
二、重视水师,经略海洋。指出未来外患,陆上有突厥、吐蕃、高句丽,而海上亦不可不防,且有巨大利益。应扩建沿海水师,建造更大、更坚固、配备改良器械的战船,不仅用于沿海防卫,更可护卫商路,必要时展示武力,维护海上利益。水师官兵需进行航海、天文、海战专门训练。
三、外交与军事并用,开拓“战略边疆”。对周边势力,当分化拉拢,以商利羁縻,以文化柔远,必要时辅以精准打击。目光应放得更远,不仅仅盯着西北、东北陆地,更要关注西南(通印度)、南方海洋(经略南洋)、乃至更广阔的“西海”(印度洋)。可派遣使节、僧侣、商人,携带国书、礼物、商品,远赴诸国,建立联系,绘制海图,了解外情,为长远布局。
最后,他谈到“人才”与“文教”,再次强调了“科举改制”、“分科取士”、“重视实学”的必要性,并建议在国子监增设“算学”、“律学”、“医学”、“工学科”(哪怕先作为选修),系统培养专业人才。同时,倡导“学以致用”风气,鼓励士子关注实务,将学问写在大地上,而非仅仅停留在书斋。
整篇策论,洋洋洒洒数千言,引经据典,数据充实(巧妙引用了工坊的部分数据作为例证),逻辑严密,既有高屋建瓴的战略构想,又有具体可行的实施建议,更充满了面向未来、勇于开拓的进取·精神。其中关于“工商亦为本”、“开拓海洋”、“设立专司鼓励创新”、“改革税制”等观点,在当时无疑是石破天惊,甚至有些“离经叛道”,但每一处都尽量贴合唐代实际,以“强国富民”为最终旨归,让人虽觉震撼,却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