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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公社供销社主任的老婆,叫王美兰,是个出了名的爱美精,也是个只有眼光没有迷信的主儿。“这味儿……正啊。”
王美兰抽了抽鼻子,直接走到了摊位前,无视了周围人的眼神,拿起一瓶瓷瓶装的看了看,“大妹子,你这东西怎么卖?”
温素眼神一亮。识货的来了。
“大姐好眼光。”
温素落落大方地站起来,声音清脆,“这是纯中药配制的,不含铅汞,专门养咱们东方人的皮肤。瓷瓶的一块,蛤蜊壳的五毛。”
“嚯,不便宜啊。”王美兰挑眉,“友谊才多少钱?”
“友谊是香,但它治不了您手上的这块干斑。”
温素一针见血,指了指王美兰手背上那一小块因为长期受冻留下的褐斑,“我这膏里加了白芷和珍珠粉,您要是信得过,现场试试。抹上一层,要是没感觉润透了,我分文不取。”
王美兰也是个爽快人,伸出手:“来,试试。”
温素挑了一点膏体,用指腹轻轻在王美兰手背上推开。体温化开了油脂,那膏体瞬间被皮肤吸收,原本有些粗糙干燥的皮肤肉眼可见地变得滋润光泽,那块斑虽然没消,但被润色得淡了不少。
最关键的是,那股子香味,简直绝了。
王美兰把手举到鼻子底下闻了闻,眼睛瞬间亮了。
“好东西!”
她二话不说,从兜里掏出两张一块的拍在桌上,“给我拿两瓶瓷瓶的!一瓶我自己用,一瓶给我闺女!”
这一声“好东西”,就像是一个信号弹。
周围那些还在犹豫、还在怕鬼的妇女们,心里的防线瞬间崩塌了。
供销社主任的老婆都买了!那还能有假?再说了,鬼有什么可怕的?哪有变丑可怕!
“大妹子,给我也来一个蛤蜊壳的!”“我也要!我要那个瓷瓶的,闻着太香了!”“别挤别挤!我也要试试!”
一时间,摊位前被围得水泄不通。什么阴气、什么厉鬼,在“美白香喷喷”的诱惑面前,统统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郑云忙得脚不沾地,一边收钱一边递货,笑得嘴都合不拢。
他抽空看了一眼身边的温素。
阳光下,她从容地给顾客试用、讲解,那自信的模样,比这庙会上所有的景致都要迷人。
这一天,他们带来的五十盒雪花膏,不到中午就卖了个精光。
赚的钱不少。
更重要的是,这股“香风”,终于要把那股“妖风”给压下去了。
日头偏西,绚烂的晚霞染红了半边天。
回桃花村的土路上,郑云推着那辆空荡荡的平板车,脚下生风,走得那叫一个虎虎生威。温素跟在旁边,摸了摸兜里鼓囊囊的一沓毛票,嘴角怎么压都压不住。
“五十盒,全光了。”
温素拍了拍衣兜,像个小财迷似的感慨,“这帮大婶大娘的战斗力,可比我想象的强多了。”
“那是媳妇儿你东西好。”
郑云咧着嘴笑,露出一口大白牙,“你是没看见,刚收摊的时候,那几个没买着的供销社售货员,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还说那是‘封建迷信’做出来的,我看她们那是馋的。”
两人一路说笑,心情比这二月的春风还舒坦。
快到村口的大柳树底下时,正赶上村里的大娘婶子们收工回家。
往常这时候,这些人看见温素两口子,那都是要绕道走的,或者背地里嘀咕几句“晦气”。可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哎哟!温大夫!郑云!回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