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证据四,去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我的工作照片。照片显示我当时穿的是灰色衬衫,不是蓝色。该照片拍摄于当日下午两点,地点在公司茶水间,有同事可作证。我请求传唤证人,我的前同事张强,他当时和我一起在茶水间。”

    “反对。证人证言可能被串通,且与本案关联性弱。”孙伟说。

    “照片是客观证据,可以检验。法官,我申请当庭比对。”寒晓东说。

    法官看了看照片,又看了看监控画面。

    “画面中人脸模糊,无法确认是被告。但衣着差异确实存在。原告,你方对此有何解释?”

    “衣着可能更换,或者监控颜色失真。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该人在被告工位上进行操作。”孙伟说。

    “但工位是被告的,其他人也可能使用。原告能否提供更清晰的画面,或证明该人一定是被告?”法官问。

    “我们需要时间处理视频。但被告无法解释为何他的工位在他离职前一周,有代码下载记录。”孙伟说。

    “我解释过,IP是共用的。而且,下载行为需要审批,我没有审批记录。原告始终无法提供审批记录,这本身说明问题。”寒晓东说。

    庭审进入拉锯。孙伟用专业术语和程序技巧不断施压,寒晓东用事实和逻辑反驳。法官时而支持,时而驳回。寒晓东能感觉到,法官的态度在微妙变化——从一开始偏向专业律师,到逐渐对原告的证据产生怀疑。

    上午十一点半,举证质证结束。法官宣布休庭,下午两点继续法庭辩论。

    休庭后,寒晓东走出法庭。陈墨、影子、老吴围上来。

    “表现不错。法官开始动摇了。下午的辩论,孙伟可能会用更激烈的情感操控。你要小心。”陈墨说。

    “周文静分析了孙伟的辩论风格,他喜欢在最后陈述时,用道德谴责来影响法官。他会把你描述成忘恩负义的小人,把浩天科技说成受害者。你要用事实反击,但不要被带进情绪里。”影子说。

    “另外,我们查到孙伟的一个新动向。他中午约了法官的书记员一起吃饭,说是‘沟通程序问题’。我们的人会盯着。”老吴说。

    “这是违规的。”寒晓东说。

    “是,但我们没证据。下午庭审,如果书记员有明显偏向,你可以当庭提出异议,但要有分寸。”陈墨说。

    中午,寒晓东在法院附近的小餐馆吃饭。他复盘上午的庭审,思考下午的策略。孙伟的情绪操控已经开始,但还不够强。下午,他可能会用更直接的方式——比如,突然传唤证人,或者出示“情感证据”,比如浩天科技员工对寒晓东的“失望”陈述。

    下午两点,继续开庭。孙伟果然改变了策略。他没有继续纠缠技术细节,而是申请传唤新证人:浩天科技的前台小杨。

    “法官,小杨可以证明,被告离职当天,情绪异常,匆忙离开,还带走了公司的一个U盘。这侧面印证了他窃取资料的行为。”

    “反对。证人证言与本案核心事实无关,且属于传闻证据。”寒晓东说。

    “反对有效。原告,请说明此证言与本案的关联性。”法官说。

    “关联性在于,被告的行为表现出心虚和匆忙,与其后泄露资料的行为一致。这是间接证据。”孙伟说。

    “法官,我离职当天办理了正常手续,有交接单为证。所谓带走U盘,是公司配发的办公用品,已在上交清单中。我有交接单复印件。”寒晓东说。

    “交接单可能被篡改。”孙伟说。

    “原告,你有证据证明交接单被篡改吗?”法官问。

    孙伟语塞。

    “没有。但我坚持传唤证人,以证明被告的行为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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