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静经》。

    林逸看得好笑又有点不忍,让小木头坐过去,给老头拍拍背。自己则翻开案卷抄本,继续琢磨。

    “先生,”小木头忽然说,“您看外头。”

    林逸抬头。马车正经过一片田野。晨雾散了,太阳刚露头,金红的光斜斜铺过来,照在收割后的稻茬上,一片一片的,泛着暖色。远处有农人在烧秸秆,青烟袅袅升起来,笔直笔直的,像根灰白的线。

    “真好看。”小木头感叹。

    林逸点点头。穿越过来几个月,他还是第一次离开镇上,看到这么开阔的景色。心里那点因案子生出的紧绷感,稍稍松了些。

    他忽然想起什么,问车夫:“大哥,您常跑州府这条路吧?”

    “可不,一个月跑三四趟呢。”

    “路上可太平?”

    “太平!”车夫甩了下鞭子,“这两年官府剿了几回匪,道上是安生了。就是……前阵子听说,州府那边不太平,闹贼。”

    林逸心里一动:“什么贼?”

    “专偷有钱人家的,神出鬼没的。”车夫压低了声音,“我有个表亲在州府衙门当差,说查了一个月,屁都没查出来。邪门得很。”

    林逸和张半仙对视一眼。老头虽然还晕着,但眼神已经认真起来。

    “怎么个邪门法?”林逸问。

    “就说那贼吧,来无影去无踪的。好几户人家,夜里门窗都锁得好好的,第二天一早,宝贝就没了。”车夫摇头,“最邪的是狗——那些大户人家都养着恶狗,可失窃那晚,狗一声都没叫。您说怪不怪?”

    张半仙忽然开口:“狗不叫……未必是怪。”

    “哦?”林逸看向他。

    老头缓过劲儿来了,坐直些:“狗这东西,认人。若是熟人,它不叫;若是生人,它才吠。”

    “您的意思是……”

    “老朽的意思是,”张半仙缓缓道,“那贼,可能是失窃人家认识的——或者,狗认识的。”

    这话和林逸昨晚的猜想不谋而合。但问题来了:如果是熟人,为什么要偷?如果是狗认识的外人,那这人得常去那些人家,才能让狗熟悉到不叫。

    “还有一点,”张半仙补充,“狗认人,不光认脸,还认气味、认脚步声。若是有心人,提前喂狗些吃食,混个脸熟,也不是难事。”

    林逸若有所思。这确实是个思路。

    马车继续往前。小木头忽然从怀里掏出个小本子,还有截炭笔——是林逸教他认字写字时给的,孩子一直随身带着。

    “你写啥?”林逸问。

    “记东西。”小木头认真道,“先生说过,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我记下刚才车夫大哥说的,还有张爷爷说的。”

    说着,他低头写起来,一笔一划,很慢,但工整:“晨,离镇,雾散,日出,田野有烟……车夫言州府有贼,狗不吠……”

    林逸看着,心里有点暖。这孩子,是真上心。

    张半仙也探头看了眼,哼了一声:“字写得跟鸡爪子刨的似的。”

    小木头脸一红,但还是继续写。

    老头看了会儿,忽然伸手:“拿来,老朽教你写。”

    小木头愣了下,把本子和炭笔递过去。张半仙接过来,翻到新一页,用炭笔写下几个字:“观、察、记、录”。字迹苍劲有力,虽然是用炭笔写的,但笔锋分明。

    “看清楚了,”老头指着字,“‘观’字,右边是个‘见’,意思是得亲眼去看;‘察’字,底下是个‘示’,意思是得显露出来才能察;‘记’字……”

    他一个一个讲,讲得仔细。小木头听得认真,眼睛都不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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